口淫属于正常行为吗?

2008-11-24 08:48
摘要:
    我是某公司的职员,结婚已两年多了,夫妻感情很好,生活也比较和谐,在最近的一段时间内,性生活时我们偶尔彼此“口淫”,我妻子觉得特别的舒服和极大的快感,所以,她希望和喜欢我用口淫满足她的性要求,您说,“口淫”属于正常的行为吗? 

    过去人们对“口淫”的见闻较少,往往将男女间的口与生殖器官的交合笼统地称为“口淫”或“口交”,其实这两者之还是有一定区别的,通常在男性生殖器官上实施的“口淫”,女性用口腔容纳男性生殖器官,或用唇舌来刺激阴茎头部的性行为称为“口交”或“吮阳”,而在女性生殖器官上实施的“口淫”,即男性用口舌来刺激女性生殖器官则称为“舌淫”,它是通过口腔与性器官的接融产生性兴奋和性快感的一种性行为,在西方国家很普遍,在我国的发生率不高,这是争议较大的一种性行为方式。从生理角度上看,只要能给夫妇双方带来性满足,性快感的任何行为方式,都是很正常和自然的,从性道德准则上看,只要对双方身心无损,对社会无妨害、无碍,都应是可行的,允许的。只要你们夫妇双方都用愿意偶尔或一时性地利用“口淫”或“手淫”作为正常性交前准备阶段的一种刺激手段和方法,或性生活的某种调试、补充和替代是正常的,在这个意义上的“口淫”行为,应被视为人类正常的性行为之一。但是如果长期采用这种非生殖器间的性行为,并表现为习惯性和癖好性,或仅“口淫”时才能出现性兴奋和快感,才能完成性交行为,达到住高潮,那么,这种性行为方式则应被视为是性偏离或异常,医学上称为“口淫癖”。 

    另外,长期口交行为,也会对健康产生影响,比如,口与生殖器官的细菌传给对方,尤其当一方的口腔或性器官有破损或溃疡时,极易继发感染或引起局部炎症和疼痛;或当一方有滴虫、霉菌及淋菌时,会通过口与性器官交接传染;或一方不愿接纳这种性交方式,勉为其难,会产生“性对抗”和抵触行为,严重者会为此而影响夫妻感情,导致婚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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