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止孕不能高枕无忧

2008-11-24 08:42
摘要:
  近年来,药物终止早期妊娠的方法开始广泛推向社会,这当然是一件令人称快的好事。但是,随之产生的两种情况不可轻视。首先,不少育龄妇女产生一种误解,认为这下可轻松了,不会再为接受计划外怀孕刮宫手术痛苦了,因此对日常避孕产生了麻痹思想。另一种情况就是,那些道德、法制观念淡薄、行为不检点甚至是放荡的人,以为找到了护身符,更加随心所欲起来。要知道,这些认识是非常错误的,因为药物终止早孕毕竟是一种补救措施,即使实施再成功,对身体来说,由怀孕到人工终止妊娠的过程中还是要影响健康的,而且就药物流产本身来说也并非是万全之策。
  药物止孕法就是以“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终止早期妊娠。它的原理是:早期妊娠时,胚胎主要由孕酮来维持其生长发育,米非司酮主要起到对抗孕酮的作用,使孕酮失去活性后,子宫蜕膜坏死、变性甚至出血,以致于胚胎失去“温床”,而停止发育。米非司酮能有效地终止妊娠,但不能引起足够的子宫收缩来排出妊娠产物(胎囊、绒毛和蜕膜),但它能增强子宫肌层对前列腺素的敏感性,当再外加小剂量前列腺素后,子宫肌肉便出现有效的阵缩,同时前列腺素能让子宫颈的胶元合成减弱和分解加强,使子宫颈软化和松驰,有利于妊娠产物排出,从而达到流产的目的。
  终止早孕效果和副反应的临床对比性研究证明,此药物止孕法未见有严重不良反应,是一种较理想的终止早孕的方法。它具有安全、有效、疼痛轻、副反应小和损伤少的优点。一般来说,适合于不同年龄、不同孕产次的健康育龄妇女使用,尤其是适用于害怕手术和手术有困难的妇女,如子宫等生殖器官畸形、剖腹产后不久等。但是,临床表明,药物流产的效果与服药时怀孕的天数有很大关系,从末次月经第1天算起,闭经天数在49天以内效果最好,基本上是怀孕天数越少,流产效果越好,所以一旦发现自己月经时间拖后,就应该尽快去医院检查,如果真是怀孕,以便尽早用药。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使用药物流产有潜在不完全流产导致大出血的危险,也由于孕妇本人对药物敏感程度的差异,有一定比例的人使用此法无效,临床观察提示,对于做过多次人工流产、两次人工流产的间隔时间较短、年龄在35岁以 上、剖腹产术后近期怀孕、哺乳期怀孕以及子宫肌瘤合并妊娠等情况的孕妇来说,应用药物流产的成功率要低。因此,药物流产失败的情况下,手术刮宫则是不可避免的了。
  如果避孕失败,需要使用药物终止妊娠,也必须在具有急救设施和刮宫条件的医疗单位,由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施行,绝对不能在家中私自用药,用药以后如果出血多于月经量或伴有剧烈腹痛、发烧等情况,应立即到医院就诊;要注意有没有一小团粉红色的棉花球样的绒毛组织(早期胚胎)排出,如服药1周仍未见绒毛组织排出,就必须到医院检查,以确定药物流产是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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