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明亮有神的眼睛是许多人的心愿,但屈光不正(主要指近视和散光)、戴近视镜等的普遍产生,除了引起近视眼并发症外,又同时衍生出许许多多的问题,现对这些问题加以分析,明确什么情况和什么原因,才可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这些现象包括:
1、 眼突:长时间戴近视镜患者都有不同程度的眼突表一是眼睛明显突出,二是两眼突出程度不同,造成不对称,直接影响面部形象。
2、 眼睛凹陷。有的患者是天生如此,有的患者是因戴镜等原因引起眼睛及周围肌肉萎缩,看起来凹陷且萎缩。
3、 斜视:主要是两眼视力不等造成的,因两眼视力相差较多,副眼的伴随程度降低,久之便废弃不用,形成斜视。形成斜视的另一种情况是在儿童时期就有斜视,似乎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情况。其他较特殊情况引起斜视的原因很少见。
4、 单眼弱视:一种观点认为,孩童时期因屈光不正等原因导致缺少足够的光线刺激,从而形成弱视。医学上对弱视的定义是,因不明原因引起的视力低下都称为弱视。根据这一定义,形成弱视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但有一部分患者是因屈光不正、斜视等原因造成的,如果能明确原因,就可以加以治疗了。
5、 散光:许多患者原来没有散光,但在近视后突然出现散光;或者突然出现了近视和散光。由此说明散光是屈光不正(近视程度)加深的一种表现,如果用一定的办法降低度数,同时也能解决散光问题。
以上情形因为可能影响到面部形象,影响到视物时质量,所以引起患者的烦恼和不安。或者说,这些问题同样需要迫切解决。但因为我们是有偿进行这一服务的,而从事这样一项服务是以看得见的或可测试的目标为基础,如果在一个没有标准、容易引起分歧的背景或潜在因素下就很难正常开展活动,因为我们不仅希望有成绩,还希望心情愈快,得到顾客的认可;如果患者充分认识近视的危害,以防治近视的心态为主,以防治这些烦恼的并发症为辅,那么我们将有一个可以接受的标准。作为患方,希望在付出后看到成效,而作为治疗方,同样希望在付出后有一个好的回报,因为我们要进行很多付出,而且希望把自己的事业做大。如果一些模糊的问题不能解决,就不可能光大,因为事业的大小是顾客的需求和回报决定的,比如高度近视在短期治疗后,眼突会会明显改观,想不反弹是可能的,但有时想不反弹就比较困难,比如某九百度患者,短期内是可以看到疗效的,但因为患者要戴镜、上网、要看书学习,这些因素的存在不仅使并发症会反弹,就是近视也会不断加重;如果你没有这些因素,不仅近视会缓慢恢复,而且也不会反弹,但这种假定几乎不可能的。
做一件有意义的事需要纯正的目标:只有明确的目标,双方才能达成可接受的协议,如果无明确的目标或标准,那就很难说有什么成效———如果认为治疗近视还能解决这些烦心问题,就会认为做这件事很有意义;如果单纯为了某一不便认定标准的事情去努力,结果没有想象的好,心中就会有怨气。许多人希望一双明亮有神的眼睛,但这是以近视前的状态为基础的,复原或基本复原是第一目标,额外的一个没有标准的目标只能是一个惊喜,不便作为一个服务的尺度。为消除可能的误会或矛盾,本人希望顾客不要迷信科学或迷信某人,对自己要做的事有个大致的预期,从而保持一种平和的心态,这是最重要的,因为成熟的思想加心平气和的努力往往有超过预期的成效,这才是双方的心愿。
(来源:39.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