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
(一) 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开据的“女职工生育保险介绍信”来院分娩的参保者,接诊医生与其签订“徐州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分娩按病种收付费服务协议”,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患者(出院结算用),一份与病历资料一起保存。并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
(二)参保者出院:持出院小结、女职工生育保险介绍信及签订好的协议到住院结算处按病种结算,参保者仅支付结算标准(目前为5600)的20%+特需服务费。
(三)6月1日后,若在住院期间尚未办好生育介绍信,则按自费挂账出院,15天内持生育介绍信来院结账。
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
第一种情况:选择按病种收付费服务
(一) 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开据的“生育保险介绍信”来院分娩的参保者,流程同职工生育;
(二) 未到医保中心开生育保险介绍信者:
1、 请参保者持参保居民身份证、居民医保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二胎为再生一孩准生证),以上证件需复印,到医保中心(市红十字血站西侧)2楼205居民医保科开具介绍信。
2、 接诊医生与其签订“徐州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分娩按病种收付费服务协议”,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患者,一份与病历资料一起保存(出院结算用)。并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
3、 参保者出院:持出院小结、生育介绍信及签订好的协议到住院结算处按病种结算,参保者仅支付结算标准的30%+特需服务费。
4、 若在住院期间尚未办好生育介绍信,则按自费挂账出院,15天内持生育介绍信来院结账。
第二种情况:不选择按病种收付费服务:参保者自费住院后到医保中心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