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省专家组一行三人,到市妇幼保健院进行药事管理专项检查。为了贯彻《江苏省医院药事工作评价标准(试行)》,医院领导高度重视药事管理工作,专门研究部署对“评价标准”的具体执行和落实工作。分管院长亲自挂帅,重点围绕机构及制度建设、药品调配与采购供应质量管理、特殊药品管理、合理用药与抗菌药物管理、临床药师制度建设四个药事工作层面进行了系统的疏理和完善。
检查中,检查组对医院领导重视、制度完善、资料规范等亮点提出了表扬。对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各专业组工作的全面开展和作用效能的发挥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对特殊药品的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上报、血药浓度监测、处方点评、临床合理用药工作的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通过此次检查,强化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监管手段,提高了监管效能,促进了医院药事管理水平、药事科人员素质、临床药学科研技术水平和能力的提高,推动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