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主要保障参保人员住院和大病待遇,但您知道城乡居民医保也可以保障门诊待遇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群众在门诊又能享受到哪些待遇?小编分上、下两篇为大家介绍。
1、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主要包括哪些?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保障政策待遇,主要包括普通门诊统筹、“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门诊慢特病、国谈药“双通道”保障待遇等,目前,我省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13个设区市的门诊保障政策因筹资政策等差异也有所不同。
2、什么是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主要指城乡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医药费、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产前检查费等费用保障。普通门诊统筹有单独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其中,起付线0-200元,报销比例50%左右,纳入报销的医疗费用封顶线600元-2000元不等。需要提醒的是,为推进分级诊疗,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近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江苏所有设区市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均达50%以上,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盐城、宿迁等7市还将门诊统筹待遇范围扩大到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也适当降低。

如,镇江参保人曹女士在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生年度门诊费用总额2195.49元,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2104.82元,按照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政策由医保基金支付1000元(镇江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政策为50%,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支付限额为1000元)。
3、什么是“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主要保障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50%以上,药品费用封顶线1600元以上,同时患有“两病”的参保患者,封顶线适当增加。
目前,我省已经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实际,推进落实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工作,全省已有11304家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基本实现医保服务“村村通”。参保群众在家门口的村卫生室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门诊服务,并享受相应“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家住宿迁市泗阳县颜勒村的孙阿姨说,“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需要长期服药,以前要跑到镇上的卫生院买药,现在好了,在家门口的村卫生室就能买到,而且还能报销,真是实惠又方便”。 来源: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