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医保政策:
医保部门从未出台任何限制参保患者住院天数的医保政策。享受医保待遇也与患者住院天数没有关系。
所谓分解住院,是指未按照临床出院标准规定,人为将一次连续住院治疗过程,分解为二次甚至多次住院治疗。
日前,国务院公布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其中第十五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
第三十八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以住院时间有限制要求病人先出院,再重新住院的情况是不合理且违反医保规定的。
医保政策从未对患者住院时间、住院次数及相关费用加以限制,患者的住院天数和治疗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做出专业判断。
广大参保人们如您遇到医院违规的情况,请及时拨打当地医保部门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就是维护咱们老百姓自己的救命钱!
徐州健康热线:0516——8570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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