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项措施严格药品零售企业GSP证后跟踪检查

    今年以来,市局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GSP认证满2年的家药品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跟踪检查。截止目前,已跟踪检查了6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对存在一般缺陷项目的药品零售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2家严重违反GSP规定零售药店已移交稽查处处理。 
    一是制定GSP跟踪计划和检查方案。年初,根据认证企业具体情况,对今年内满两年的所有企业进行分类、排序,并据此制定了详细的GSP跟踪检查计划。二是合理组织检查力量。将GSP跟踪检查与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销售凭证专项检查、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围绕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状况、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情况、处方药销售情况、药品储存条件情况、药品购销记录情况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每季度定期对跟踪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通报,分门别类地列出存在问题,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要进行复查,并结合我局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实施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