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通知公告:2018年3月5日,徐州市儿童医院发布关于关于患儿柳某某医疗纠纷处理的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患儿柳某某于2018年2月28日20:00时就诊于我院,入院后诊断“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入院次日因病情突变,经抢救无效于3月1日12:00时死亡,家长对我院的诊疗行为提出异议,与我方形成纠纷。对此医院在事件发生后高度重视,二次组织专家对患儿的诊疗过程及死亡原因进行讨论,专家讨论意见患儿死亡原因考虑“暴发性心肌炎”。
事件发生后,我院即时与患方接触并积极协调处理,在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医患处置队、和平派出所民警及徐州市卫生计生委的协调下与患方沟通,告知患方医疗纠纷的法定处理程序及途径,建议患方按照《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徐州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经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医患处置队、和平派出所及徐州市卫生计生委积极协调,我院与患方于3日15:00时许初步达成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向,我院将继续积极做好纠纷的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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