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通知公告:为做好2015-2016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进一步做好我市口腔类执业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履行医师定期考核考核机构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徐州市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徐卫医〔2008〕16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徐州市口腔医院结合实际,现将徐州市口腔医院2015-2016年度定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5-2016年医师定期考核的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经注册后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执业的医师。考核医师类别为:口腔、临床
二、考核方式
1、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执业注册所在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并做好考核人员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2、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按执业类别组织实施。采用网上个人述职和专业知识综合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
3、同一专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使用相同考核试卷, 分数线不同,助理医师60分及格,执业医师70分及格。
三、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所在的医疗机构负责通知医师本人。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师,定期考核可执行简易程序:
(一)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获得市级表彰)的;
(二)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及离、退休后继续执业,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2、执行一般程序的执业医师需参加徐州市口腔医院组织的专业知识综合笔试
四、考务安排
1、考试范围
《三基训练习题集(口腔科)》、《病历书写规范》第2版、处方管理办法及药物合理使用,考试以三基知识为主。
2、考试时间:
2017年2月18日上午8:30-9:30
3、考试地点:门诊楼七楼会议室
4、考核形式:闭卷考试
5、考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
6、考试总时:1小时
7、考试人员:以徐州市口腔医院为考核机构的执行一般程序的执业医师
8、所有考试人员务必参加考试,准时到场,不能迟到,考试迟到30分钟视为缺考。
9、未按规定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因不可抗拒因素在定期考核周期内未完成考核的医师,由其所在单位开具证明文件向考核机构申请,在不可抗拒因素消除后半年内应完成考核。
10、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培训期满,再次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职称;对接受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医师,应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徐州市口腔医院
2017年2月8日
徐州健康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