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区特困职工开始申报和年审 8月底全部审批结束

  全程导医网 通知公告:从即日起,徐州市总工会将进行特困职工的申报和年审工作,8月底全部审批结束。

  特困职工的申报对象为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中的困难职工;与用人单位有明确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交纳养老保险金)的在职职工(包括在城镇定居一年以上,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退休退职人员、失业人员(须是工会会员)。申报特困职工须具有本市(包括县、市、区)户籍。纳入低保者不再办理特困职工证。

  特困职工申报 应提供的材料

  1、个人申请报告。2、家庭《户口簿》全套(含首页和正面)复印件。3、职工及家庭成员的工资收入证明等,在职职工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出具个人工资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公章;退休人员提供银行工资收入清单。4、家庭失业人员,应提供人保局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或失业救济金领取证明及享受期限的证明。5、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是否纳入低保证明(企业由人力资源部门出具是否为低保证明)。6、多子女家庭应提供计生部门核发的准生证。7、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中有残疾的,应提供残疾人证明。8、在法定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应提供证明或医院的病情证明。9、夫妻离异的家庭应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裁决书。10、患大病的职工或家庭成员应提供能说明病情的病例及医药费(提供疾病证明,2015年下半年以来自付医药费数额)单据的复印件。11、有子女上学的,应提供子女就学证明(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

  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医疗方面:市区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在爱心医院就医(也可由爱心医院出具转院证明,在市区各大医院就医),享受医保报销以外的住院医疗费用救助金每人每年不高于35000元,门诊医疗费用救助金每人每年不高于1000元。

  2、教育方面:学校对市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全免,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就学的学费减免50%以上或酌情全免。

  3、住房保障方面:⑴经济适用房: 享受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一年以上;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60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的可享受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⑵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享受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一年以上;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的家庭,可以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⑶廉租住房货币配租:享受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一年以上;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对住房面积人均低于15平方米的特困职工家庭,按照1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最多补贴人口数为4人。⑷物业:特困职工家庭在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内居住的,其物业收费减免50%。

  4、自来水费用:市自来水公司采取先交后返的方式,对市区特困职工家庭每季度减免15吨水费。

  5、垃圾处理费用:市城管局采取先交后返的方式,对市区特困职工家庭减免城市居民垃圾处理费48元/年。

  6、有线电视费用:市广播电视台对市区特困职工家庭,减半收取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及月使用费。

  7、天然气费用:对市区特困职工家庭实行优惠减免政策,每户每月免费使用管道天然气6立方米。

  8、市总工会帮扶救助:在市总职工服务中心可申请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服务。享受92家爱心商家组成的特困职工爱心基地优惠减免服务,并可享受市总工会定期资金、物资救助。

  徐州导医热线:0516-85707122

推荐阅读
相关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