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东方医院/心理频道:为促进市直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的发展,保障市直离休干部享受规定的医疗服务,5月25日,徐州市直离休办与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签订了《徐州市市直离休干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协议要求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协议为离休干部提供医疗服务,约定了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义务,并对就医管理、三个目录管理、费用管理及违约责任等做了明确规定。
近年来,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积极建立了与市直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为离休干部提供了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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