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院领导与职工的联系和沟通,更好地发扬民主,畅通言路,提高职工凝聚力,构建和谐医院,东方医院日前建立健全了“院长接待日制度”,将每个月的10日、20日设定为院长接待日。
在每月设定的“院长接待日”,由院长亲自负责接待来访职工,对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明示有关处理意见。能当场答复的,给予及时答复;属于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批转有关部门处理答复;需要院党委、行政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予以答复。对于院长接待日交办、转办的事项,由相关承办科室负责人负责落实,政工科随时跟踪办理进展情况,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院领导进行反馈。
“院长接待日”制度,是东方医院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效能建设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体现,也是畅通诉求渠道的重要途径。该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搭建职工零距离接触院领导、院领导与职工面对面沟通交流的平台,为更好地倾听广大职工的心声,不断畅通完善信息交流机制、融洽干群关系,更好地维护医院和谐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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