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怎么做?徐州发布《春节期间来徐返徐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

  全程导医网  通知公告: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日前,徐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春节期间来徐返徐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春节期间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疫情防控指引》《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引》。望大家关注、转发并按照《指引》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春节期间来徐返徐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详细内容如下:

  为指导各地科学、精准、有效做好春节期间来徐返徐人员健康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机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引。

  一、入境来徐返徐人员

  (一)管理要求

  对入境来徐返徐人员实施“14+14”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严格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在外省入境并解除集中隔离后14天内回到我市的人员,在其回到我市的当天起,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至满解除集中隔离后14天。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经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可以纳入常规管理。

  经“快捷通道”入境人员参照上述要求,将闭环管理时间延长至入境后第28天。

  (二)工作措施

  1.接驳转运

  对在省内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直接安排专车从集中隔离点接驳转运;对在省外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安排专车在“两站一场”进行接驳转运,将解除隔离人员全程受控转运至居家隔离场所,确保其抵达的当天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各地要根据各方推送的省外解除隔离入境人员信息,主动联系当事人,告知“14+14”健康管理措施,并要求其在来徐途中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2.集中隔离

  根据近期省涉外疫情防控工作的调整部署,入境来徐返徐人员第一个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安排在外地进行;经各地疫情防控机构评估,对解除集中隔离后入境来徐返徐人员,凡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应统一组织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各地统筹考虑各类重点人员来徐返徐后的隔离接纳能力,按照每万常住人口20间的规模,确定集中隔离场所、后备隔离场所和临时隔离场所“三个梯次”的启用秩序。隔离场所启用后不得提供与隔离无关的服务。加强隔离场所管理,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内部流程,严格做好消毒工作,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按照每班“1医1护1公安”的要求配齐隔离区内医护人员 (含心理服务人员)、公安人员,同时配备足量的进餐、垃圾清运、保安等人员,满足日常换班需求;加强隔离场所服务人员培训和日常健康监测,落实隔离场所消防、食品等安全责任。

  3.居家隔离

  对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必须继续严格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必须满足隔离人员单独居住,不得与他人同住。各地要提前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评估,对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应统一组织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准备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84消毒液等消毒剂、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垃圾桶。

  各地要进一步压实社区网格化管理责任,建强由街道(乡镇)干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社区网格员、社区民警及志愿服务者等共同组成“五包一”社区防控工作组,加强对居家观察管理人员健康宣教,落实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监管,确保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不离开隔离场所。每日通过电话联系掌握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状况,一旦发现体温异常或其他症状时,要安排专人陪同就医,并立即向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4.核酸检测

  入境人员第一个14天集中隔离解除前的核酸检测应使用2种不同品牌试剂进行平行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3天(48小时后)、第14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采取上门的方式进行采样。对在外省入境并解除集中隔离后14天内回到我市的人员,应在其回到我市的3天内、解除集中隔离后的第14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全市具备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名录详见附表)。

  二、中高风险地区来徐返徐人员

  (一)管理要求

  对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未满14天的人员,应釆取集中隔离措施至其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14天;集中隔离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14天居家观察管理。

  对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已满14天人员,应居家观察管理至其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28天。

  居家观察管理期满经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可以纳入常规管理。

  (二)工作措施

  1.追踪排查

  各地要整合公安、通信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和街道(社区)力量,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作用,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精准摸排中高风险地区来徐返徐人员,并追踪到位纳入健康管理。

  2.接驳转运

  各地要完善由交通运输、公安、卫健等部门和街道(社区)组成的接驳转运工作专班,在“两站一场”利用健康码、行程卡、购票信息等排查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徐返徐人员;对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未满14天的人员全部转运至集中隔离观察场所。要使用专用车辆开展人员转运,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转运对象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保持乘坐间距,严防交叉感染;每次转运后应对车辆进行通风和清洁消毒。

  3.集中隔离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管理要求同“入境来徐返徐人员”。

  4.健康监测

  集中隔离期间应开展每日健康监测。解除集中隔离观察后,应将其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实行居家观察管理。各地要建强由街道(乡镇)干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社区网格员、社区民警及志愿服务者等共同组成“五包一”社区防控工作组,加强对居家观察管理人员健康宣教,落实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开展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向社区报告。居家观察管理期间不得组织或参加会议、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从事学校、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 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报告,并转运到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诊治。

  5.核酸检测

  对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未满14天的人员,集中隔离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追踪到的当日和解除隔离前一日各1次);解除集中隔离前的核酸检测应使用2种不同品牌试剂进行平行检测。在居家观察的第3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来徐返徐人员

  (一)管理要求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的低风险地区来徐返徐人员,应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出示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对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要开展采样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自由流动。

  (二)工作措施

  1.采样检测

  对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由各地接驳转运工作专班转运至采样服务点(见附表1)进行采样。在核酸结果出具前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规定地点(临时隔离场所)等候。

  2.健康监测

  每日开展2次自我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报告并到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诊治。

  四、冷链等高风险行业人员

  (一)管理要求

  从事冷链物品(含冷链食品)装卸、搬运、运输等工作,及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来徐返徐的,应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要开展采样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自由流动。

  (二)工作措施

  1.采样检测

  对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由各地接驳转运工作专班转运至采样服务点(见附表1)进行采样;在核酸结果出具前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规定地点(临时隔离场所)等候。

  居家观察管理的第3天、第14 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健康监测

  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向社区报告。不得组织或参加会议、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从事学校、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

  五、春节期间返乡人员

  (一)管理要求

  除入境来徐返徐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徐返徐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来徐返徐人员、冷链等高风险行业人员等以上表述的四类人员以外,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对从外省返回我市农村地区的人员,实施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

  (二)工作措施

  1.排查登记

  各地要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返乡人员的摸排登记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等作用,采用上门面访、电话询问等方式,提前摸排即将返乡人员出发地点、抵达时间、人员类别等信息,并告知返乡健康管理要求。

  乡镇(街道)要及时发布通告,要求返乡人员抵达当日向所在村(社区)登记,并发放告知书。

  2.采样检测

  村(社区)在返乡人员抵达当日查验其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无有效证明者,应立即专车运送至就近核酸采样服务点,待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自由流动。

  返乡人员在返回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返回时间总计不足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核酸检测要求。

  3.健康监测

  对返乡人员在其返回后要开展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无需居家隔离),期间不聚集、不流动,要求其每日测量体温(早晩2次),并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异常健康状况。如果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所在村(社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安排专车转运至发热门诊排查就诊,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倡导返乡人员尽量减少流动,非必要不外出,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沟通联络,减少走亲访友,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确需外出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妥善做好返乡人员的生活保障,主动提供关心关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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