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全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发布

  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4月18日,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0年全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职业健康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全面完成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尘肺病攻坚行动、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等目标任务,大力推动我市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进一步压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疾控机构的支撑责任、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责任、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大力推进职业病防治体系能力建设,努力推动职业健康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成职业健康年度目标任务

  (一)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对照《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行动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对标找差,采取措施,争取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上级考核评估。启动我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卫生健康规划相衔接,突出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明确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

  (二)完成《徐州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摸清重点行业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和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实现粉尘危害申报率、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接尘劳动者体检率、“三类人员”培训率、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监督执法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完成市与县(市)区两级责任状签订,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完成职业性尘肺病随访调查,进一步摸清患者底数,建立尘肺病病人职业健康档案。在尘肺病患者100人以上集中居住的乡镇建设康复站。会同市有关部门制订考核评估办法,确保到年底尘肺病防治目标任务完成。

  (三)完成《徐州市矿山冶金化工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工作目标。各地要针对行业特点,结合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行动,督促属地用人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对治理工作及其成效进行评估评价。实现危害项目申报率、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劳动者体检率、“三类人员”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省将在9月份组织对3个行业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终期评估。

  (四)完成《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制度》工作任务。按照国家、省调查方案要求,做好国家在各县(市、区)随机抽取的20%乡镇(街道)全面完成矿山、制造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等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同步推进未被抽取的80%乡镇(街道)的工业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现全市工业企业申报全覆盖,基本摸清全市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

  二、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五)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以“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尘毒危害专项治理”为抓手,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执法,以罚促改,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提高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落实“三同时”制度,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等,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六)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根据市政府《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徐州建设实施方案》和市爱卫办等7部门《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要求,大力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指导企业做好劳动者健康管理、推广健康文化、建设健康企业,组织开展“健康达人”评选和“健康企业”建设效果评估,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开展健康企业创建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宣传推广、考核评估等工作,提高工作场所自主开展健康促进工作能力。每个县(市、区)至少辅导1家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三、规范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工作

  (七)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执行力。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将职业卫生总体工作与职业健康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谋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确保工作不走过场。积极与属地应急管理等部门沟通协商,采取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确保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扎实有序,杜绝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八)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和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无法整改的企业依法提请各级政府按权限责令关闭。

  四、做好重大风险排查化解工作

  (九)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切实防范化解职业卫生重大风险。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职业健康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徐州市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建立4类风险隐患化解档案,切实防范化解职业卫生重大风险。对2018年以来,有3例以上新增职业病人、有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人累计超过10例、有与职业相关的职业健康检查异常人数超过检查总人数20%、有反复信访举报或者一次信访人数超过5人以及有其他重大风险隐患的用人单位和尘毒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纳入本底中重点单位进行监管,摸清用人单位产生职业病人的原因,列出风险清单,制定防范化解措施,切实解决问题。

  五、完成职业病危害监测任务

  (十)认真组织实施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用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完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重点职业病监测、尘肺病主动监测和筛查试点、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任务,通过监测了解掌握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情况等。

  六、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十一)学习宣传政府文件。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徐政发〔2020〕15号),落实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间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定期分析通报职业病危害形势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事关全市职业病防、治、保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职业卫生联合监督检查、专项治理、执法行动等。

  (十二)建立完善机构设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文件要求,结合机构调整,建立完善机构设置。一是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设立职业健康内设机构,推动部分县(市、区)成立职业病防治院。二是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要设立独立职业健康科,配齐工作人员。三是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要配强职业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配合监管职业健康工作,筑牢职业健康监管网底。市将定期通报各地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十三)督促各类机构依法执业。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等三类机构质量控制和日常管理。依托疾控机构组建质量控制专家库,在市县建立质量控制体系。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处罚和通报力度,通报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纳入诚信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示,督促各类机构依法执业。推动做好《江苏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宣贯和备案工作,确保每个县级行政区域有一个体检机构。

  (十四)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信息化建设。各地要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推进我市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形成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价、工程防护(“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审批备案、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强化信息数据汇总、分析、评估能力,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技术支撑机构、用人单位信息共享、互动管理效果。

  七、加大职业健康培训和宣教力度

  (十五)做好职业健康培训工作。按照分级分类培训原则,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网络公开课、视频讲座等方式,加大各类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各地要主动与人社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利用工伤保险资金(不超过3%的比例)加大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提升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积极配合市总工会开展的“法律体检”活动,开展重点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免费培训服务。开展企业健康促进工作,推广运用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网上学习子系统,提高职业人群健康素养和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

  (十六)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认真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做好对《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机构、进学校等“三进”活动。通过利用各类信息平台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在线咨询、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营造全社会重视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开展职业健康优秀传播作品展示,每县(市、区)至少制作职业健康宣传材料2种以上。通过在线问卷、电话访问等形式,开展重点职业人群职业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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