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为保障母婴安全,规范落实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根据《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关于印发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7〕35号)及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通知的通知》(苏卫妇幼〔2017〕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苏卫妇幼〔2017〕13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孕产妇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是指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对怀孕至产后42天的妇女进行妊娠相关风险的筛查、评估分级和管理,及时发现、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保障母婴安全。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实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规范孕产妇孕期健康服务,提高全市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二)工作指标
1、孕产妇保健管理率稳定在95%以上。
2、孕产妇早孕建卡率85%以上。
3、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率达100%,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达99%以上。
4、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
二、管理对象
管理对象为全市怀孕至产后42天内的常住孕产妇。
三、工作内容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应严格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详见附件1)和《江苏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试行)》对孕产妇实行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分级、分类管理和产后风险评估。
(一)首诊。首诊医疗卫生机构为孕妇免费发放《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作为产科门诊病历使用,告知孕妇下载“孕育桥”APP,推广电子版母子健康手册使用,同时将孕妇基本信息记录在《徐州市医疗保健机构首诊孕产妇信息记录表》上,3个工作日内将孕妇信息及时报告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基层首诊医疗卫生机构接诊医生为辖区孕产妇规范建册,根据《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为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对筛查阳性孕产妇填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后,转诊至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孕妇的风险评估情况;二级及以上首诊医疗卫生机构接诊医生根据《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和《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对孕产妇进行风险筛查和评估分级,并督促孕产妇及时到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建册。
(二)复诊。医疗保健机构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发现孕产妇健康状况有变化时,及时转诊或进行妊娠风险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相应管理措施,并将检查信息录入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
(三)产后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产后访视时,应按要求再次对产妇进行风险评估,发现阳性症状和体征应及时进行干预。产前风险评估为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3种颜色的孕产妇产后42天检查到分娩医院进行,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孕产妇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
四、部门职责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1、完善孕产期管理制度,强化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2、确保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落实,掌握辖区内孕产妇妊娠风险状况,明确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3、每年开展1次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的质量评价和监督。
(二)妇幼保健机构
1、掌握辖区内孕产妇妊娠风险整体状况,定期分析,提出干预措施和建议。
2、每半年开展1次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3、进行辖区内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及反馈。
4、组织开展辖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业务培训。
(三)医疗卫生机构
1、遵照本方案和相关诊疗规范、技术指南等,开展与职责能力相适应的孕产妇建册、妊娠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产后访视工作。
2、做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信息的采集、登记、统计和上报。
3、落实高危孕产妇的专案管理,加强危急重症孕产妇的转诊与救治。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工作规范,推进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
1、严格落实《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实施孕产妇评估分级和分类管理,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做好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的关键环节。
2、严格执行《江苏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的24项工作制度,加强孕产妇管理、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管理信息报送、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质控和督导,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孕产妇死亡。
3、贯彻执行徐州市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要求,落实妊娠风险防控措施和预警方案,畅通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网络,优化转诊救治流程,保障母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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