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健康焦点:6月14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人民医院了解到,山东省医保参保人、61岁的王先生,在江苏省人民医院通过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完成了住院医保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他的医疗总费用48264.85元,即时享受医保统筹报销86%。据悉,这也是江苏省正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后,首例外省人员通过该系统在江苏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案例。
按照人社部的计划,今年9月前,确保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全面启动、联网运行,在线备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全部实现直接结算。也就是说,江苏已提前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山东患者省人医住院,自付费用仅14%
61岁的山东人王先生,退休后便到江苏南京和儿子同住。据王先生的儿子小王回忆,两个月前的一天,父亲吃完饭后,突然觉得腹部胀痛,火烧火燎的。经过胃镜肠镜等一系列检查,诊断王先生不幸患上胃恶性肿瘤,于是一家人立即联系医院。
小王表示,找医院的过程中,他偶然听朋友提起"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新政策",并了解到,南京有12家定点医院可以办理。于是6月7日,小王带着父亲来到江苏省人民医院办理住院。
6月12日12时03分,王先生在江苏省人民医院手术治疗,主诊医师是胃外科主任徐泽宽教授、青年医学专家张殿彩。如今手术成功结束,王先生目前医疗总费用48264.85元,在出院时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系统自动完成结算。按照山东省医保报销政策,医保报销41487.88元,这么算下来,王先生个人需要付6776.97元,个人自付占总额的14%。
小王感慨:"以往山东人在江苏南京看病,需要先自己垫钱,然后再拿着一堆单据回去报销,有时因材料繁琐,两地来回跑十余次,报销周期也很长。如今全国异地联网结算了,减少了我们患者垫付资金的压力以及后续报销带来的不便。"
开通115家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内所有市、县、区都与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联网。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共计1050家,具体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官网进行查询。
江苏作为国家首批直接结算省份,于去年底签署责任书,全国跨省异地就医支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这四类人员的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据省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现在,江苏省省内全部统筹区都已完成了与国家异地就医平台的对接,并开通了115家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自2月下旬起,江苏省参保人分别在北京、天津、山西、浙江、山东、广东、海南、重庆八省(市)开展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正式结算业务。截至目前,江苏省共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24人次,结算医疗费用总额20.89万元。
"只要你居住或就医的省和城市都与国家异地就医平台联网,就可以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无论是本省参保人前往省外就医的,还是省外参保人来江苏省就医的,都需要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相关手续。"该负责人说。
但要注意的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针对的是住院费用,明年有望解决门诊的就医费用结算。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由于全国各地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这三个目录不统一,为此,人社部门对外省人员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做了相关规定: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的目录及标准,但是医保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则按照参保地政策执行。
"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将积极配合,继续推进,在异地就医结算中为全省医疗机构积累丰富经验,实现‘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江苏省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热点问答
什么是医疗保险异地就医?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以外地区的医疗机构就医为异地就医。异地就医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退休后在异地安置的;
2. 长期在异地居住、工作、学习在6个月以上的;
3. 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
4. 在异地突发疾病的(急诊)。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或报销?
除急诊以外,参保人必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所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才能直接结算或报销。异地就医费用有以下两种结算方式:
1. 刷卡直接结算:参保人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刷卡直接结算。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现金支付或个人账户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2. 先垫付后报销:参保人先自己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凭疾病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怎样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第一步,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
第二步,参保人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①刷卡直接结算;②回参保地报销);
第三步,因病转外就医人员要选定就医地1家医院(异地安置、 长期居外不需要此步骤);
第四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省异地就医平台。
在异地突发疾病(急诊)时医疗费用怎么结算?
1. 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在异地突发疾病就医时,由个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急诊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2. 办理过异地就医备案的,在非备案地或备案地未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个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急诊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就医有什么规定?
1. 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必须在备案居住地异地就医联网的医疗机构就医,才可以刷卡直接结算;
2. 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其社会保障卡只能在备案居住地使用,在参保地就不能再继续使用了。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享受什么待遇?
1. 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就医时,所有的医疗保险待遇都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2. 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参保人员若需变更就医地或者返回参保地居住了,怎么办?
1. 长期驻外人员要变更居住地的,应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变更并备案新的居住地;
2. 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后要返回参保地居住的,应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取消异地就医登记;
3. 因病转外就医人员需要变更医疗机构的,应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变更并备案新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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