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全国人大代表李甦雁:人大代表可以为民代言 有所作为

  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信息:(韩黎雯 报道)2017年,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特殊意义的重要节点上,在中国发展进入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伴随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胜利闭幕,国家开启了意义非凡的两个“下半程”。今年“两会”时间,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与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聚首北京、共商国是,代表们履职尽责、建言献力,提出议案514件、建议8360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徐州市眼病防治所所长李甦雁自2013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至今,共参加五次全国“两会”,履职工作走过了第四个年头。“两会”上,共提出议案、建议30多项,其中“对重点涉医案件依法从快从重惩处,对已经报道的涉医案件要尽快公布惩处结果”、“关于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立法”、“关于废除或修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等议案、建议受到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加快进入立法程序。

  四年间,完善住院医师规培制度、落实住培生待遇,建立健全家庭医生和全科医生制度,确定月子中心(会所)主管部门并加强监管,加快基本医疗卫生法的制定进程,将湿性老年黄斑变性的治疗纳入大病医保,制定《反虐待动物法》等医改热点、难点,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社会民生问题也成为李甦雁关注的重点,她深入群众走访调研、围绕大局履职尽责,提出的议案、建议案由充分、案据翔实、问题明确、立场坚定。

  初当全国人大代表的两次参会经历

  让她坚信人大代表可以为民代言、有所作为

  “2013年刚刚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时,我很忐忑,虽然我的履职意识一直很强烈,也很主动,但是快速成长为一名从“敢于”到“善于”为民代言的称职的‘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我知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很多的坎儿要迈,学习、丰富自己至关重要。”李甦雁介绍着初当人大代表时的思虑。

  2013年的两次参会经历,让她坚信人大代表的新身份可以让她有所作为,为民代言的前路一片光明。

  “2013年下半年,在传染病防治法方面工作报告,我与20余位来自医药界的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在会议上,代表们热烈讨论、真诚交流、建言献策、畅所欲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要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听取专业代表们的发声,学习、了解专业性知识。”李甦雁回忆着,“虽然只是列席代表,但我深切地感受到人大代表的职责与作用。”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再次审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过程中,就医疗服务是否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医药界的20余位代表集体发出反对之声,认为医疗行为不是普通商品,他充满不确定性、复杂性且极强专业性,用经济指标来衡量生命价值,显然有悖常理,也会加剧紧张的医患关系,代表们建议由专门立法调整,最终,该项审议未通过。”李甦雁兴奋地讲述着这段令她履职信心倍增的经历。

  四年履职、五次参会

  三项议案、建议得到积极回应

  四年间,李甦雁恪守职责,竭尽全力,共提出议案、建议30多项,其中“对重点涉医案件依法从快从重惩处,对已经报道的涉医案件要尽快公布惩处结果”、“关于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立法”、“关于废除或修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等议案、建议受到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加快进入立法程序。

  近年来,伤医杀医等“医暴事件”频发,见诸媒体、报端,引起社会恐慌、加剧医患冲突。作为一名医疗界人大代表,李甦雁多年来,持续关注医暴事件,并对近期影响恶劣的恶性伤医甚至伤害医务人员家属的案件深恶痛绝、痛心疾首。李甦雁联合25名全国人大代表致信最高人民法院,建议对重点涉医案件依法从快从重惩处,对已经报道的涉医案件要尽快公布惩处结果。她说,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马岩一行4人随后专程到徐州当面听取意见,令她感动。

  在人大代表的积极推动和国家各部位的高度重视下,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卫计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7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7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卫计委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相关情况,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徐州市眼病防治所所长李甦雁去年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关于废除或修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建议》。

  她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推定内容有违立法原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和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也违背了党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基本原则。

  “2015年底,几位来自徐州周边县的女同志哭哭啼啼地到单位找我,在详细问询原因后,得知她们都因为离婚背负了原本不知情的债务,有的债务高达200万元,她们听说我是全国人大代表,专程结伴找到我,希望我能为她们讨回公道。”李甦雁介绍着这项建议的由来。“听完这些女同胞的哭诉,我深切感受到她们的无助。于是开始着手调研,通过上网查资料,找妇联了解情况、跑法院咨询法律,把问题仔仔细细地研究了一遍。”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李甦雁写了这份《关于废除或修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建议》,在去年“两会”时提交。

  几个月后,她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函,得知“最高人民法院已经通过领导讲话、答复、会议纪要、发布指导性案例以及培训等多种形式对此问题进行处理”,也正在研究制定新的司法解释,以更好地保护婚姻案件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让她颇感欣慰。

  就在李甦雁启程去参加今年“两会”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和《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把一些虚假债务和非法债务,挡在了离婚时应该正常分配的债务之外。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徐州市眼病防治所所长李甦雁去年提议加快制定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制定统一的药师制度和准入标准,明确药师的法律地位和责权利,保障合理用药和百姓的用药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需将“药师”定义为广义的药师概念,不仅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体系的职称药师,还包括执业资格准入体系的执业药师。用统一的“药师”名称表明本法试构建一元化的药师管理体系,解决双轨制下两种药师的不统一行为。

  采访时了解到,中国是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用药安全关系着国家人口健康状况。目前,我国居民不合理用药问题普遍存在,涉药安全事件屡有发生。但由于药师的职、权、利缺少法律的界定,以至于药师作用尚未完全发挥,所以,加快我国药师立法工作,保障药师的处方监督权、检查权,促进居民用药安全刻不容缓。

  李甦雁表示,世界每年死亡病例中有三分之一与不合理用药有关,而在我国,每年大概有250万人因用药或者药物不良反应致病住院,其中有高达20万人死于用药不当或者错误用药。面对极为严重的不合理用药问题,国际上采取药师立法的方式来规范合理用药问题。

  李甦雁指出,我国药师法立法工作需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职称药师与执业药师的双轨制,亟待通过立法构建一元化的药师制度;药师队伍整体良莠不齐,亟待通过立法提高药师的服务能力;药师服务缺乏相应的价值回报,亟待通过立法调整药师的服务模式。

  对话全国人大代表李甦雁

  聆听“人民代言人”讲述“为民代言”

  全国人大代表每届任期是5年,以全国人均寿命计算,5年大概占一个人生命长度的6%。而我国的人大代表都是兼职,人大代表构成呈现精英化特征和发展趋势,他们在各自的领域中承担着改革、创新、发展的重任,因此很多人大代表需要从日常工作、生活中“挤”出时间履职。

  身兼医疗、管理、科研、教学、全国人大代表等多项重任的“人民代言人”李甦雁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精神,站在全局的高度,在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架起一座沟通、联系的桥梁。她在向身边人传递正能量的同时,实现价值、提升自我,获得满满的成就感、幸福感,并在无限获得感、满足感的激励下让自己在履职道路上攻坚克难、勇往直前。


李甦雁接受媒体采访

  1、李代表,您好。感谢您能在回徐后第二天百忙之余接受我的采访。

  李甦雁:你好。

  2、您肩负医疗、管理、科研、教学、人大代表等多项重任,我们了解到,眼科的工作特别繁重,据统计,眼科年门诊量高达25万人次之多,还承担着徐州乃至淮海经济区“防盲治盲”等社会公益项目。您能用在人大代表履职工作中时间有多少?

  李甦雁:这个很难计算,除了“两会”期间我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代表履职工作中,准备发言材料、媒体采访内容或是阅读政府工作报告、民法总则草案等相关会议材料,五次参会,每一天晚上都要忙到次日凌晨1、2点。日常履职只能在临床、管理、科研、教学等本职工作之余“挤”时间了。

  我很珍视人大代表这一身份,不仅是至高无上的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人大活动如会议、调研等工作我都积极参加、很少请假。感谢“两会”期间我的病人对我代表工作的理解,也特别感谢我们科室同仁在我参会期间的付出与支持,这十几天我不在“家”的日子,他们需要付出更多时间、精力保证眼科病患持续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3、您怎么看待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

  李甦雁:有人说,人大代表是民意“传声筒”,我很赞同这个说法。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是促进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关系更加紧密的纽带。代表需要贯彻传达“两会”精神、落实问题建议、反映民意、化解矛盾。

  同时,我想结合我四年履职经历,补充一点,人大代表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走进人民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疾苦,反映群众要求。利用各种渠道、途径代民发声,讲真话、讲心里话、讲实在话、讲有用的话。加强学习、苦练内功,坚定履职意念,提升履职能力。

  4、您作为医疗界人大代表,行业专家,您的议案、建议中提到了很多医疗界的热点、难点问题,但除此之外,您的议案、建议中还涉及很多其他领域的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社会民生问题。您觉得人大代表如何平衡局部与整体利益,在看问题、提问题上应该更偏重于“专”还是“全”,提出的其他领域的议案建议如何能不流于形式、浮于表面?

  李甦雁: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整体和局部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利益冲突。代表是由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选出的,应当代表他们的利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同时又要有全局观念、整体意识、长远考虑,当眼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少数人与多数人的利益发生矛盾时,应当代表和服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认为,人大代表首先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所以关注点不会仅限于某一领域的问题。当然,作为医疗界人大代表,提医疗界方面的议案、建议可能会更有针对性、说服力、效果也会更好。对于非本专业的问题,议案、建议的生成需要联合专业团队、政府相关部门,必要时会进行集体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交流、沟通,各方达成共识,细化问题,形成书面报告,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人大代表的积极推进。

  5、您在确定提出一项议案、建议时,会遵循哪些原则和标准以确保议案建议的高质量?

  李甦雁:提议案和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也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建议需要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精神,站在全局的高度,因此更要慎重对待。代表要尽可能多地提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而且可以把握住、说得清的问题。

  高质量议案建议的需求对代表提出更高的要求。加强事前调查研究,所提议案要具有全局性、合法性、可行性、客观公正性,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形式要求。

  从代表自身来说,注重加强学习,关注自己熟悉的行业和领域,重视沟通、交流,创造多级联动机会。

  6、可以谈谈人大代表四年履职经历,对您的影响和带来的收获吗?

  李甦雁:刚开始履职,经验有限,关注点多偏重于医疗界问题,随着逐渐适应代表角色、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履职意识日渐增强。

  履职能力提升主要体现在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更全面、深入,对社会的看法、观点、立场更清晰、明确,沟通交流更直接、高效。

  履职意识增强主要表现于从生活、工作中捕捉、发现、搜集问题。现在坐出租车,都会主动和司机交流,了解他的生活、收入、客源情况,以及面对的困难、问题。

  人大代表这些年,我受益良多。对我个人来说,这是一次很好的锻炼机会,与各行各业精英的接触,开阔视野、丰富阅历,提升自我;审议报告时,涉猎很多其他领域的问题,个人素质的提高,法律等领域的知识的强化,对履职大有裨益;对与媒体沟通、互动、交流方式的学习、思考、改进,促进更多正能量传递到社会,让不同的行业、群体能增进互动、加深了解;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使群众从中受益,助推社会进步,同时个人价值得以实现,获得满满的成就感、幸福感,这种获得感、满足感也会让自己在履职道路上攻克更多难关。

  徐州健康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