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药品生产流通新规推出 300万医药代表面临失业或转行

  全程导医网 健康焦点:2016年年底,央视播出的《高回扣下的高药价》调查报道曝光了上海、湖南等地6家大型医院医生收取高比例回扣的情况,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一时间,医药代表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医药代表究竟该不该去销售药物?中国医师协会副秘书长谢启麟向记者明确表示:“不应该。”

  出新规:医药代表不得承担 药品销售任务

  医药代表背后的药品流通问题也引起国务院的重视。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此前有统计显示,中国医药代表人群总数大概有300万。意见的出台,则意味着,过去“拉关系”、“送回扣”的手段将失效,这300万医药代表面临失业或转行。

  变味儿:医药代表卖药 靠拉关系送回扣

  上世纪80年代,医药代表制度首先经由跨国企业被引入到我国,最初行业内的从业人员仅仅是提供药品咨询,成为医院、医生、制药企业之间的桥梁。但在发展及实践过程中,医药代表却慢慢“变了味儿”。

  一医药行业人士表示,医药代表制度引入我国后,国内药企纷纷学习了这种模式。由于药厂之间竞争异常激烈,医药代表逐渐探索出“带金销售”的模式。以前医药代表需要有医学专业背景,但由于缺少行业规范,后来医药代表的自身素质也参差不齐,一些医药代表沦为拉关系、送回扣的“药托”,成为流通环节中抬高药价的“一环”。

  须转变:对医药代表 要明确职业定义

  实际上,为推动医药代表职业规范化,2015年医药代表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当中,标志着其职业身份在“国家确定职业分类”上首次得以确认。按照该分类大典,将其职业定义为代表药品生产企业,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

  “尽管对医药代表已经有了职业定义,但是有些企业并没有按照要求去做,仍然是按照以往医药代表的惯例在管理。”中国医师协会副秘书长谢启麟说。

  记者查询一些招聘网站近期的医药代表招聘信息发现,“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及推广”等字眼仍然出现在职位描述或岗位职责中。

  链接:央视曝光医药代表 给医生送高额药品回扣

  央视近日推出的《高回扣下的高药价》调查报道中,曝光了一些医药代表用“信封”给医生送回扣的画面。报道称,调查发现医药代表拿到的提成是药品价格的10%,而医生收的回扣是药品价格的30%至40%。

  据了解,我国药品流通环节多,流通秩序混乱,挂靠经营、商业贿赂屡禁不止,推高了药品价格,腐蚀了医生队伍,诱导了大处方、开贵药的出现。从药品生产商到流通领域,从经销商到医院,从医生再到患者,几乎有多少环节就产生多少次“分利”。

  而实际上,这些所谓的“利益”并没有更有利于医院的发展。药品采购价过高增加了医院的成本,也意味着挤占了医疗条件改善和包括医生薪酬制度在内的改革资源,形成了“高采购价-高成本-低改革能力-医生以药增收-开高价药-高采购价”的恶性循环。

  徐州健康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