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部门发文明确专硕培养与住培衔接 住培合格≠就业硬条件

  全程导医网 健康焦点:4月7日发布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2020年前,对具有临床医学(含口腔、中医,下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除当地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另有专门规定外,医疗机构不能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人员招聘的必备条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2013年印发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所有新进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需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4年,教育部等6部门发文要求,从2015年起,新入学的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临床能力训练。

  《通知》明确,2015年前入学的在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由所在院校依据培养方案和实际培养过程,对研究生在读期间的临床经历、培养内容出具书面证明,由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教育管理部门共同审核。经审核,在读期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要求且达到结业考核报考条件者,可按照规定参加院校所在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在读期间不符合结业考核报考条件者,其在读期间完成的临床经历、培养内容,可计入今后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和内容。

  根据《通知》,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培养要求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执行,即研究生培养与住培并轨。

  徐州健康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