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委印发心肺复苏培训方案 强化医务人员救治能力

  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为认真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提出的“确保每个分娩现场至少有一名受过复苏培训、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目标,培养及强化医务人员面对新生儿窒息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抢救能力,提高全市产、儿科人员新生儿复苏技术水平和救治能力,有效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和病残儿发生率,徐州市卫计委经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2016年,对全市各级各类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以下简称“助产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人员能熟练掌握先进的新生儿心肺复苏流程和技术,并应用到新生儿救治实践中去,有效降低新生儿病残和死亡发生率。

  二、培训对象

  1、市级师资培训阶段:市区各三级医院、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产科主任、产房护士长、新生儿科主任参加(须经理论、操作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作为市级师资,参与对当地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2、全员培训阶段:全市各级各类助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和新生儿科的医疗和助产人员(包括聘用人员),无新生儿科的基层医疗保健机构由儿科医疗人员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

  新生儿心肺复苏概述及复苏原理、初步复苏、正压通气复苏装置的应用、胸外按压、气管插管和喉罩气道插入、药物应用、特殊情况处理、早产儿复苏、伦理及临终关怀、新生儿心肺复苏的关键问题和重大变更总结等内容。

  四、培训、考核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培训方式

  各级培训均分为理论培训和操作培训,采取集中上课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方式

  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

  1、理论考核。理论课程结束后,现场进行理论考试,采用笔试形式,题型为选择题,考试时间为30分钟。

  2、操作考核。现场进行新生儿复苏流程操作指导,使用多个案例、多个场景进行新生儿复苏操作考核,要求时间、顺序及技术无明显错误为合格。

  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任一环节不合格者,当场进行复习补考。

  (三)考核结果效用

  考核合格者发放新生儿复苏技术培训合格证,该证作为2016年《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换证考试技能操作环节中新生儿心肺复苏项目的免试条件。

  (四)时间安排

  1月20日前,完成市级师资培训与考核;4月底前,完成其他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具体时间由市卫生计生委统一协调安排。

  五、实施步骤

  1、市级师资培训: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培训师资为具备省级新生儿复苏培训资质的专家;

  2、县(市)级培训: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各县(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协助,培训师资由当地参加市级师资培训的人员及2-4名市级专家参与;

  3、区级培训:各区(含铜山区和贾汪区)培训由市级统一组织培训,市区二级及以下助产医疗保健机构一并参加市级培训;

  4、市区三级助产医疗机构培训:各三级助产医疗保健机构自行完成培训考核,资料完整,市卫生计生委对各单位随机抽选一定数量的人员参加理论、操作考核,考核合格率≥90%,给该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发放新生儿复苏培训合格证,否则视为培训无效。

  六、管理要求

  (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培训实施方案,提出培训的目标及考核要求,委托市妇幼保健所对培训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对各地培训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和日常监测。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助产医疗保健机构的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参加市级师资培训并积极协助做好本级培训工作。

  (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按照培训计划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妥善做好受训人员的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不受影响。

  (三)为进一步制定全员培训计划,规范开展培训工作,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辖区内(单位内)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姓名、单位、科室、职务/职称、联系电话),并于1月13日前报至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处,邮箱:xwfyjkc@163.com,联系人:吕云慧,联系电话:0516-83965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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