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药监局出台市县(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办法

  全程导医网 徐州行业信息: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近日,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徐州市市县(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办法(试行)》,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该办法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事项办理、广告监测与管理、应急处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管理、抽样检验、备案管理、行政强制、行政奖励和其他权力事项进行了细致的划分,进一步建立健全事权清晰、权责明确、上下协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在全市统一正确实施。

  该办法要求各县(市)区局应当制定与本单位设置派出机构的事权划分方案,市、县(区)两级部门要做好各项工作的有效衔接,对已经明确的事权,要进行量化、细化,明确分工,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推进日常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法治化,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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