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力促进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全程导医网 健康焦点:江苏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农村,自2006年开始,作为农村新五件实事之一的农民健康工程,把免费为农村居民提供3类8项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其中,并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6元的标准建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在城市,上世纪90年代后期,部分市县政府采取按服务人口补助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办法,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费向居民提供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等服务项目;到2006年,人均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服务项目增加了建立健康档案、慢性病管理等。2009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和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予以强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经费从2009年的15元提高到2015年的40元,服务内容从2009年的9类22项增加到2015年的12类45项。

  2015年,江苏被列为国家4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之一。根据江苏综合医改试点方案,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我省进一步明确项目任务明细,确定在18个项目联系点推进重点领域探索创新。江苏卫生计生委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管理的意见》,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效果为导向,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层医疗服务有机结合,强化全科医生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方面的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基层签约服务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向健康管理转型。同时积极发挥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的支撑作用,强化服务协同,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二、三级医院“三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服务模式,提高健康管理效果,切实增强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获得感。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转变、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相衔接,选择部分重点项目探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补助方式,使项目资金拨付与服务完成数量、质量紧密挂钩,进一步提高项目工作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截至目前,我省已为75%以上的居民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对85%以上的孕产妇和0-6岁儿童、65%以上的65岁以上老年人、40%以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实施了健康管理,对居家治疗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在知情同意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链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实施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最主要的健康问题,新老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把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定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之一,明确政府责任,提出对城乡居民健康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使城乡居民平等地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有效控制疾病流行、提高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逐步缩小城乡和地区间差异、改善居民健康状况、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服务对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公民,不同的服务项目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具体可分为:

  第一,针对全体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第二,针对特定年龄、性别、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预防接种、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管理等;

  第三,针对疾病患者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等。

  徐州健康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