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2015年是徐州市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启动之年,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到徐州市举办医疗机构,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徐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2—2015年)》等精神,徐州卫生计生委组织编制了《徐州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投资指引(2015年版)》,现通知如下:
徐州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投资指引(2015年版)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到徐州市举办医疗机构,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徐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2—2015年)》等精神,徐州卫生计生委组织编制了《徐州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投资指引(2015年版)》,有投资意向者可直接向徐州卫生计生委和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咨询。
一、原则上政府不再新建医院,政府投入重点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二、全市医疗资源分为资源控制、资源稳定和资源发展三类地区。根据目前徐州市医疗资源的分布现状,综合分析确定资源控制区为:主城区三环路以内区域;资源稳定区为:主城区三环路以外区域、铜山区、徐州经济开发区;资源发展区为:新城区、贾汪区和丰县、沛县、睢宁县、新沂市、邳州市等区域。
三、新增医疗机构的设置重点为资源稳定区和资源发展区。资源控制区内原则上不新增除康复、护理、口腔、美容以外的各类医疗机构。资源稳定区和资源发展区新增医疗机构不受数量、规模、类别和地点限制。
四、对于社会资本举办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中医门诊部、中医医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
五、中国境内(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除外)的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市辖区范围内申请设置三级医疗机构,由省卫生计生委审批;在我市辖区范围内申请设置二级医疗机构以及在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申请设置一级医疗机构和门诊部,由我委负责审批;在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铜山区和贾汪区范围内申请设置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由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在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申请设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护理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由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
六、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我市申请设立独资、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由省卫生计生委审批,由省卫生计生委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七、外国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市申请设立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由省卫生计生委审批,由省卫生计生委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八、不设置外资独资医院。
九、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康复、医养结合、护理等资源短缺专业机构,以及上规模、有特色、高水平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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