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实施方案

    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新闻:为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省八部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综合施治,加大打击“两非”违法行为工作力度,有效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徐州卫生、计生委特制定如下方案。内容全文如下:

  一、工作目标:落实国家、省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有关精神,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两非”违法行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得到有效改善;实现“十二五”期末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下降并趋于稳定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制,落实政法委或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联合办案机制;严肃查处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的“两非”行为,严肃查处“黑诊所”和游医等从事“两非”的行为,严肃查处“两非”中介、严厉打击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加强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设备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管,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倡导工作力度。宣传人口计生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打击“两非”有奖举报办法,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社会危害性,加强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和行业内干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增强综合治理的社会使命感。

  2、落实完善奖励扶助政策。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完善和落实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尤其是一女户家庭,在就业培训、创业发展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深入推进“关爱女孩行动”,着力营造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发展的社会氛围。

  3、立足本地区查处“两非”案件。严格落实《2015年徐州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对照政府目标责任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部门联合和区域协作,立足本地区查处“两非”案件。加大打击“两非”大案要案曝光力度,让更多的群众受到教育,让违法人员受到震慑。

  4、健全出生实名登记与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健全区域信息共享制度,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实施婚孕信息、出生信息和入户信息实时对接、共享匹配、归口确认,确保出生个案日日清、条条清。

  5、落实孕情追踪随访服务管理。对计划怀孕的对象(包括流动人口),重点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的育龄妇女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后未生育、怀孕后外出人员管理与服务,建立健全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人员孕情跟踪责任制,切实落实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确保服务管理措施到位。

  6、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力度。市、县(市区)要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并纳入人大、政协督查项目。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5月)。各县(市)区依照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启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各地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启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5-10月)。各地集中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及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相关医疗企业、药品的销售、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及时汇总、通报全市各地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三)督查评估阶段(2015年10-11月)。市委市政府适时抽调有关人员联合组成若干督查组,对部分县(市)区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及“两非”专项行动进行督查评估。各地相关部门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评估内容。

  五、工作要求

  1、真正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认清人口形势,全面理解把握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把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作为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民生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2、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推进综合治理,严格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形成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整体合力。

  3、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县(市)区、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案,防止由于行政执法不当引发恶性案件。

  4、加强督查督办务求实效。各县(市)区要加强综合治理活动督查督办,市级开展督查全年不少于2次,各县(市)区督查3次以上,市、县(市)区要错开督查时间,力争月月有督查,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重点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指导,集中力量解决工作难题。

  5、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汇报。各级各部门注意梳理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抄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徐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