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MERS医疗救治 省会口岸城市要设定点医院

  全程导医网 健康焦点: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医疗救治和院感防控准备工作的通知,同时下发《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5年版)》。通知要求,当前疫情应对准备工作以防输入为主,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在省会城市、相关口岸城市确定定点医院,并建立转运流程。《指南》要求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降低院内传播风险等。

  《指南》要求医务人员根据导致感染的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进入隔离病房的医务人员应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乳胶清洁手套,穿防护服(隔离衣),脱手套及防护用品后应洗手或手消毒;进行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的操作时,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医用乳胶无菌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穿防渗防护服;对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患者进行气管插管等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有创操作时,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医用乳胶手套、防护面屏或呼吸头罩,穿防渗防护服。医务人员在诊疗操作结束后,应及时离开隔离区,并及时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通知,MERS定点医院要符合以下条件:具备呼吸系统传染病收治条件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或者传染病专科医院,有能够采取严格隔离措施收治病例的独立病区,有负压病房,院内感染控制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规范和标准,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科等科室具备较高的临床和管理能力。

  徐州导医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