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就医信息:在我市6月“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市禁毒部门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单位,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6月9日,市禁毒支队禁毒大队负责人介绍了有关禁毒知识。
国际禁毒日是如何来的?
据介绍,上个世纪80年代,毒品在全球日趋泛滥,毒品走私日益严重。面对这一严峻形势,联合国于1987年6月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了关于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的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并建议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共同抵御毒品危害。同年12月,第42届联大通过决议,正式将每年的6月26日确定为国际禁毒日。
毒品危害有哪些?
毒品损害身心健康,吸毒导致免疫力低下及病变,容易感染传染性疾病、急慢性精神障碍、性功能障碍、肺炎、肾功能衰竭、呼吸道疾病等恶性疾病;吸毒人员的平均寿命较正常人群短10到15年,25%吸毒成瘾者在开始吸毒10至20年后死亡;吸毒者由于共同使用一个注射器,极易传播艾滋病病毒。同时,毒品还危害社会安全,在毒品作用下,吸毒者可能产生妄想和幻视幻听,伴随暴力行为,吸毒后伤人、吸毒后驾驶肇事等情况屡见不鲜,严重威胁到社会的公共安全。吸毒者为获取毒资而走上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道路。另外,吸毒使人道德泯灭,不顾及亲情,丧失社会责任感,以致许多家庭妻离子散,骨肉相残。
已经吸毒了怎么办?
据介绍,无论是成年人还是青少年,作为吸毒人员都具有三重性,一是吸毒人员是违法人员,必须接受戒毒;二是吸毒人员是脑疾病患者,需要接受必要的康复治疗;三是吸毒人员是受害者,需要全社会的关爱,帮助其回归社会。面对吸毒的家庭成员,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工作,使其认识到吸毒成瘾的严重危害。
戒毒不仅需要严格的管理、坚强的意志,还需要专业的医疗保障。对于未成年人或是不予配合的成年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进而参加社区戒毒。对于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在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以及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经社区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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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非法持有毒品罪;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5、走私制毒物品罪;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10、强迫他人吸毒罪;11、容留他人吸毒罪;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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