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新闻:去年4月,丰县协和门诊部发生的医患纠纷命案上了全国各媒体的头条。而没有被报道出来的医患纠纷经常见诸于网络论坛。医患纠纷频发,除了医患之间的不信任、“看病难、看病贵”仍然存在等深层原因外,一个重要的直接原因就是医疗纠纷的沟通化解途径不够畅通。
过去,处理医患纠纷的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二是由卫生行政机关调解;三是司法诉讼。若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在当今双方缺乏信任的背景下,容易激化矛盾;若由卫生行政机关调解,患者又容易认为是“医医相护”;若走法律途径,诉讼成本又较高。在这样的情况下,加上“职业医闹”的兴风作浪,医院往往迫于管理、舆论、行政等各种压力,“委曲求全”与患方“私了”,在“不闹不赔、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的怪圈中越陷越深。
2013年10月,《徐州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颁布实施,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成立,人民调解员入驻各大公立医院。根据《徐州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2万元以下的纠纷,由患者和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第三方解决。2万元以上的纠纷,必须由第三方介入。2014年徐州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共立案273件,调解结案194件,涉及金额3216.7万元,调解成功率71.1%;患者、院方对调解中心工作满意率分别为97%和95%,调解成功的院方和患者对调解中心工作满意率均为100%。
根据《徐州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是免费的。在实践中,一个医患纠纷调解小组有三人:法律专家一人、医疗专家一人、社区工作人员一人。
1、以医学知识讲理 到底该不该赔?
去年3月,一名年轻女子来到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寻求帮助。这名女子40多天没来例假,到市区某医院检查,被告知已经怀孕。女子告诉医生,前一段时间一直感冒,且服用感冒药物治疗。医生建议其做B超检查胎儿发育情况。因为胎儿较小,再加上受药物影响发育缓慢,普通B超看的并不是很清楚。医生采用阴超对其检查。检查结果是:早孕、发育迟缓。建议保胎,不要大运动。
在医院检查第二天,该女子下身见红,胎儿流产。女子及其家人认为是做阴超使胎儿流产,向医院索赔10万元。医患双方协商不成,申请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介入。
考虑到患者刚刚流产,情绪不稳定,调解中心邀请心理专家介入,先用心理学知识帮助患者平复心情,再着手调解。调解员到徐州医学院和市妇幼保健院走访了妇产科专家,由妇产科专家出具“专家意见书”。意见书称:普通B超因为角度问题,在孕早期不易发现胎儿。阴超可以更好更清晰的发现胎儿在宫腔内的发育情况。正常的阴超检查不会对母婴造成影响。
专家的意见,医院在和患者协商时也说过,但是患者一直不信任医院。经调解中心介入,且有第三方出具的专家意见书,患者接受了调解中心的意见:医院无责任。院方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免了患者的医药费和诊疗费。
去年7月,一位患者手术预后不理想。患者家属认为是手术瑕疵造成,医生没有尽责,多次到医院闹,索赔20万元。驻院调解员现场介入,重点做了患者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以耐心的倾听和语言宽慰为主,让现场剑拔弩张的气氛迅速“降温”,稳控了事态。患者最终接受调解意见:医院减免部分诊疗费用,且对后续住院费用进行优惠。
2、以法律知识讲情 到底该赔多少钱?
去年夏天,县区一家医院为一名女性患者做卵巢切除术,实行的是椎管麻醉(俗称半麻),病人腰部以下无知觉,但是神志清醒。
手术进行了很长时间,主刀医生只切除了一侧卵巢。而且医生之间的谈话患者都清楚地听着。手术之后,患者向医院提出索赔10万元:因为计划切除两侧卵巢,医院只切了一个。医院表示愿意免费再给患者做一次手术,切除另外一侧卵巢。但是患者已经对这家医院丧失了信任,要求赔钱之后到市区的医院手术。
调解中心根据市区三级医院的标准计算卵巢切除术的费用,考虑到此事确实给患者精神带来一定伤害,且再需经历一次手术的痛苦,建议院方对患者进行一定精神赔偿。最终双方以3万元达成调解。
去年7月,市区某医院给一名男孩做疝气手术,和患者产生纠纷。医院承认自己有责任,但是不认可患者监护人提出的赔偿金额。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没有介入之前,患者索赔10万元,医院只愿意承担5万元。协商不成,双方来到调解中心。经过两轮调解,院方将赔偿金额上升到8万元。调解员不乐意了。因为根据相关法律和患者实际支出,调解员认为赔偿应该是6万元为宜。最终,医患双方以7万元的赔偿达成调解。
调解员称:“我们并不是和稀泥,法律和事实是我们调解的底线。患者和医院,我们不会偏向于任何一方。”
去年2月,一名儿童发烧被误诊,继而引起脑膜炎,最终变成脑瘫。患儿监护人提出索赔500万元。调解员认真计算之后认为,患者前期治病花费接近100万元,后期康复治疗花费应该在90万元左右,建议双方接受200万元的调解协议。医院对200万元的赔偿款表示愿意接受,但是患者坚持索赔500万元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徐州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一旦患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终止。最终人民法院支持了患者130多万元的赔偿请求。事后患者家属又找到调解中心。调解员称:调解中心是一个既讲法也讲情的地方。对于证据的认定不像法院这么严苛。例如调解的时候对于患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进行了有利于患者的估算。但是在法院打官司,必须拿出相应的证据。如果没有车票、住宿发票,交通费、住宿费的诉请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诉讼标的较高,患者家属还支付了一笔高昂的律师费和诉讼费。
徐州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负责人称:徐州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是政府成立的机构,是不属于医院和卫生系统的“第三方”机构。调解对于医患双方都是免费的。调解解决医患纠纷,最大的优点就是“时间短、成本低、患者合法权益最大化”。记者 林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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