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新闻:日前,我市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五家单位联合公布了《徐州市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此方案对相关的补偿及医疗救助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方案中提到,全市2015年度新农合筹资标准调整为460元,其中个人缴费10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360元,市财政补助标准不变。因就学、退役和婚嫁等原因户口迁入本地和停止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在2015年2月底前参合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在2015年3月1日以后参加当年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标准为460元。
在补偿标准上,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超过10000元的,住院补偿起付线调整为1200元,其他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调整为100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调整为800元,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调整为500元,市外转诊(含异地居住、市外务工人员)住院补偿起付线调整为1500元。
在住院补偿方面,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可补偿部分减去500元起付线后,按85%比例补偿,不实行保底补偿。
已纳入县、镇分级诊疗管理的病种到市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药费用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