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女士出示的徐州市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书复印件
患者:徐州市医学会鉴定称损伤与医方的过错医疗行为有因果关系,构成九级伤残
医院:出于对患者负责才劝她做腰椎间盘突出手术,省级以上医学会进行鉴定才认可
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新闻:近日,市民赵女士来电诉说了自己在市六院的遭遇:早晨锻炼身体,摔伤住进六院骨科治疗,住院第11天被疼痛科的大夫劝说去做腰椎间盘突出微创手术,结果腰椎间盘突出没做好,反被做成了“瘸子”,医院不愿承担责任;经市医学会鉴定为九级伤残,医院手术操作不当造成,而医院还质疑医学会的鉴定报告。
患者:去治摔伤人瘸了
赵女士介绍,她家住在金山桥,今年68岁。去年11月19日,她上蟠桃山锻炼身体时,不小心一屁股摔倒在地,造成腰部疼痛,随后来到徐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治疗,诊断结果为椎体压缩骨折,尾骨骨折和骨质疏松。住在骨科期间,赵女士与医生的聊天中无意中透露出自己腰椎间盘突出,没出两天,疼痛科的大夫找到了他,劝其做腰椎间盘突出手术。她本来是来治疗摔伤的,而且还没治好,但对方不断劝说,称效果比较好,还有利于摔伤恢复。于是,赵女士在住院的第11天就接受了经皮椎间盘激光减压术,手术期间赵女士疼得全身打哆嗦,手术的医生不断让其忍着点。
赵女士说,术后右下肢不能行动,感觉麻木。直到4个月后出院,还感到右下肢麻木,走路一瘸一拐,无奈之下不得不到康复医院继续做康复治疗。为此,赵女士夫妇多次到医院讨说法,但医院一直称是术后并发症,没有大碍。他们只得到其他医院做进一步的神经电生理检查,结果是右侧腓总神经损伤,患者右下肢体功能差,肢体萎缩,需要继续治疗,而且是其腰椎间盘突出手术留下的后遗症。
赵女士还说,他们夫妇多次找到医院,医院曾提出一次性给5000元补偿,以后不再找。但她的后遗症需要长期康复治疗,这些钱根本不够,而且对方还想一次性了结,万一病情加重该怎么办,因此就没有同意。医院让患者进行医学鉴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鉴定:医方过错致九级伤残
今年9月,赵女士向徐州市医学会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经专家鉴定为九级伤残。记者在徐州市医学会出具的《医疗损害鉴定书》上看到,专家意见为:患者右腓总神经损伤与医方的过错医疗行为有因果关系。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构成九级伤残。对患者的医学建议:继续康复治疗。
医院:对鉴定结果不服
徐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的一位张女士说,赵女士来院治疗,入院要做相关检查,查出赵女士有腰椎间盘突出疾病,本着对病人负责的原则,她们建议患者进行腰椎间盘突出手术。至于在治疗摔伤期间是否适合做此手术,她说本人不是这方面的医生,无法回答。
张女士还说,本着和谐处事和人性化的原则,协商期间她们曾经与赵女士达成一次性5000元的补偿协议,但赵女士反悔了。但她们仍然尊重赵女士的意见,让其申请医疗鉴定,走法律渠道解决。对于徐州市医学会出具的医疗损害鉴定书,她们医院不服,要求省级以上医学会进行鉴定才认可。
据了解,赵女士已就此事在泉山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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