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10月3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出台《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了功能定位。《基本标准》提出:养老机构医务室是设置在养老机构内,为养老机构患者提供老年保健,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急诊救护等服务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护理站是设置在养老机构内,为养老机构患者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慢性病护理、康复指导、心理护理、根据医嘱进行处置、消毒隔离指导、健康教育等服务的医疗机构。
二是突出了老年需求。《基本标准》充分考虑到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医疗护理需求,规定了整体设计要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保证基本的执业医师配置,适当增加注册护士和护理员的人力配备。在建立药品登记分发、健康教育等日常工作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体现了急救和转诊功能,以保证老年人在病情突发改变时,获得及时救治或转送至上级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三是细化了配置标准。与1994年公布的医务室、护理站基本标准相比,养老机构医务室、护理站的基本标准从人员、房屋、设备、制度四个方面作出规定,更加具体和细化,便于地方操作执行。例如,细化了人员配置指标,增加了设备种类和名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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