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上好一堂卫生职业道德教育课。《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在实施新招聘医务人员岗前职业道德教育时,首先要由单位领导或单位部门负责人或外请专家、学者,为新招聘人员上好一堂卫生职业道德教育课。授课内容要本着“基础性、实用性和上岗就需用”的原则,组织学习医德医风基础知识、从业行为基本规范、服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是组织一次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将先进典型教育列为岗前职业道德教育的必修内容,在岗前职业道德教育中,至少组织一次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邀请本单位、本系统或埠外的医德标兵、医德之星、人民满意医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先进模范人物,以现身说法为新员工交流从业感悟、介绍服务经验、传授工作方法、指引目标方向。通过先进典型教育,在新员工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为在以后的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积极创优、勇于争先奠定基础。
三、开展一次新员工入职宣誓活动。《意见》指出,医务人员宣誓,是其向所从事职业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职业责任、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的决心的一种形式。对于新入职医务人员来说,开展入职前宣誓具有深远的职业道德教育意义。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把新招聘人员入职宣誓列为岗前职业道德教育的必备内容,在岗前职业道德教育中,开展一次庄严的“新员工入职宣誓”活动,让他们面对红十字(或院徽、院旗)宣誓,表达自已遵守誓词各项内容的决心,以及对医药卫生事业承担的职业责任。通过郑重宣誓,给新员工一种心灵激荡,让他们牢牢铭记这个性命相托的事业赋予自己的责任,坚定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奋斗终生的决心。
四、签订一份文明规范从业承诺书。《意见》指出,实施新员工岗前职业道德教育,既要作道理上的开导、思想上的启蒙,也要进行一些具有自律自教效应的“承诺”活动。要求各地、各单位组织广大新招聘医务人员在全面接受岗前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在深刻领悟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优质文明服务重大意义的同时,围绕个人入职后在文明服务、规范服务、优质服务、廉洁服务等方面做出承诺,举行一个庄重严肃的签诺仪式,为每位新招聘员工签订一份文明规范从业的“承诺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与众,以形式上的举措激发他们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和尽责履职、规范从业的行动自觉。
五、家访一次贫穷困难的出院病人。《意见》指出,培养新招聘员工“换位思考”的情怀,是激发医德修养行动自觉的基础环节,是确保岗前职业道德教育见实效的重要抓手。要求各地、各单位在岗前职业道德教育中,应充分重视新员工“换位思考”意识的培育工作,可以结合本单位出院病人家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他们开展家访活动,引领他们深入农村贫困出院病人家中,亲身感受病人的困难和艰辛,亲耳倾听病人对医务人员的企盼和诉求,让他们在触景中生情,在潜意识中身同感受,在灵魂深处养成关爱病人的行动自觉,在入职后的服务活动中能够主动想病人所想、帮病人所需,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质、高效、文明、规范服务。
《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把岗前职业道德教育“五个一”作为新招聘员工岗前职业道德教育的规定动作,在持续做好、不断完善以往岗前教育工作的同时,积极谋划、认真操作,切实做好“五个一”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