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和司法局联合召开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座谈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提高医患纠纷调解的技巧和水平,加强我市医疗机构与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信息沟通。市卫生局和司法局于2014年1月21日召开了徐州市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市卫生局医政处陈昌锋处长主持。
  会议上,司法局黄学武副局长总结了2013年10月1日我市实施《徐州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以来,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化解了医患纠纷,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与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的沟通,更好地发挥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的作用,引导患方到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调解医患纠纷,丰县卫生局、邳州市卫生局、铜山区卫生局3个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徐医附院、市肿瘤医院、中心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口腔医院、传染病医院、东方人民医院、老年病医院、徐矿总医院、徐医附三院、徐州矿山医院、徐州民政医院、徐州南湖医院等16家医院对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的工作给予很高的评价,对《徐州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实施以来各医院的具体做法进行了交流和座谈。同时对准备实行徐州市医疗机构医疗风险互助金政策进行了研究讨论。
  最后,市卫生局俞军副局长对下一步全市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和医院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医院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院报、互联网、发放“医患纠纷调解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徐州市医疗机构医疗风险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和培训,让广大群众了解如何公平、公正处理医疗纠纷;二是各医院要加强与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的沟通与协作,积极配合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共同处置医疗纠纷;三是各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要积极与患方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医患沟通办公室的作用;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五是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春节前各医院要进行安全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卫生局也将组织对各医院进行安全检查。
  市卫生局、市司法局相关处室人员、邳州市卫生局、铜山区卫生局、丰县卫生局分管局长和医政科长、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部分调解员及市区有关医院分管院长和医患沟通办公室主任共48人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