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吴萍报道
为进一步做好对流动人口的疟疾防治管理工作,有效减少疟疾发病,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徐州市卫生局日前发下“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疟疾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加强流动人口疟疾的防治与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
一,有效加强对流动人口疟疾防治的协调管理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联系公安、城管、城建、安监、出入境检疫、劳务输出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建立起定期或不定期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流动人口状况,通报流动人口中有关疾病发生的情况。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将疟疾防治的“关口”前移,积极通过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建立起本地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登记帐册;主动深入流动人口集中的工地、集贸市场、“城中村”、与邻省接壤镇村等地,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专题研究。基层卫生防病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包括疟疾在内的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流动人口疟疾防治的具体措施。各地还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疟疾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
二、切实落实流动人口疟疾防治工作措施
各地一是要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中“三热”病人(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的血检工作,做到逢“热”必检。对与国内疟疾高发地区(如安徽省)接壤的乡镇,流动人口血检数不得低于当地血检任务的10%;其它地区流动人口血检数不低于当地血检任务的5%。二是要加强流动人口中疟疾疫情的报告管理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对血检阳性、症状典型、试治有效的流动人口中的疟疾病例,均要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并及时通报其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医疗机构对于发现的恶性疟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特效药物治疗。三是要强化疫情控制处理,认真开展流动人口中疟疾病例的追踪调查和协查,严格按照已制定的疟疾防治工作方案和暴发流行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具体控制处理措施。对于调查处理期间确已离开本地的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要迅速通告其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相关处理。四是落实对出入境人员(重点是出入非洲、东南亚等高疟区的人员)的登记、血检、预防性服药和服药治疗措施。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主动配合劳务输出部门和机构,在其组织劳务输出到疟疾流行国家时,提供必要的疟疾预防和治疗药物;在劳务输出部门和机构的配合下,对返回人员进行相关检查,对发生的病例进行复治或休根治疗。同时,各地要加强对流动人口集中场所的主动走访,组织基层卫生防病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时搜索和发现流动人口中的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尽早实施血检和服药治疗措施。
三、广泛开展对流动人口疟疾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疟疾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疟疾防治基本知识,提高流动人口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场所、与邻省疟疾高发地区接壤的镇村,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阵地(广播、宣传栏、宣传橱窗、墙字等),定期更新内容。编发流动人口疟疾防治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发送到工地、厂矿企业及流动人员手中。配合出入境检疫部门、劳务输出机构,对出入境人员开展疟疾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
为进一步做好对流动人口的疟疾防治管理工作,有效减少疟疾发病,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徐州市卫生局日前发下“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疟疾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加强流动人口疟疾的防治与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
一,有效加强对流动人口疟疾防治的协调管理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联系公安、城管、城建、安监、出入境检疫、劳务输出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建立起定期或不定期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流动人口状况,通报流动人口中有关疾病发生的情况。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将疟疾防治的“关口”前移,积极通过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建立起本地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登记帐册;主动深入流动人口集中的工地、集贸市场、“城中村”、与邻省接壤镇村等地,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专题研究。基层卫生防病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包括疟疾在内的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流动人口疟疾防治的具体措施。各地还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疟疾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
二、切实落实流动人口疟疾防治工作措施
各地一是要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中“三热”病人(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的血检工作,做到逢“热”必检。对与国内疟疾高发地区(如安徽省)接壤的乡镇,流动人口血检数不得低于当地血检任务的10%;其它地区流动人口血检数不低于当地血检任务的5%。二是要加强流动人口中疟疾疫情的报告管理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对血检阳性、症状典型、试治有效的流动人口中的疟疾病例,均要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并及时通报其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医疗机构对于发现的恶性疟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特效药物治疗。三是要强化疫情控制处理,认真开展流动人口中疟疾病例的追踪调查和协查,严格按照已制定的疟疾防治工作方案和暴发流行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具体控制处理措施。对于调查处理期间确已离开本地的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要迅速通告其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相关处理。四是落实对出入境人员(重点是出入非洲、东南亚等高疟区的人员)的登记、血检、预防性服药和服药治疗措施。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主动配合劳务输出部门和机构,在其组织劳务输出到疟疾流行国家时,提供必要的疟疾预防和治疗药物;在劳务输出部门和机构的配合下,对返回人员进行相关检查,对发生的病例进行复治或休根治疗。同时,各地要加强对流动人口集中场所的主动走访,组织基层卫生防病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时搜索和发现流动人口中的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尽早实施血检和服药治疗措施。
三、广泛开展对流动人口疟疾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疟疾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疟疾防治基本知识,提高流动人口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场所、与邻省疟疾高发地区接壤的镇村,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阵地(广播、宣传栏、宣传橱窗、墙字等),定期更新内容。编发流动人口疟疾防治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发送到工地、厂矿企业及流动人员手中。配合出入境检疫部门、劳务输出机构,对出入境人员开展疟疾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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