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卫生局关于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江苏省卫生厅4月24日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徐州市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地按照国家卫计委《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2版)》要求,落实“早发现、早治疗”原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经发现流感样病例,在采集呼吸道标本后立即使用达菲药物治疗并进行胶体金筛查或核酸检测。

  2、报表实行属地管理。所有医疗机构报表均报给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汇总后于规定日上午9:30前报我局,我局汇总后报省卫生厅。

  市卫生局联系人:李辛庆,联系电话(传真):85583177,18936372179,电子信箱5583177@163.com;

  附件: 县市区/单位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报表

徐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应急办公室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