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可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热线82345678消息 (记者 段斌 通讯员 双成 朱羿宇)从本月20日开始,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可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领社会保险补贴。近日,许多市民来电询问,哪些人属于就业困难人员,什么是灵活就业,如何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等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

  据介绍,就业困难人员指:1.“4050”人员,即截至2007年底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就业确有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3.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人员;4.单亲家庭下岗失业的人员;5.特困职工家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6.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员;7.“零就业家庭”的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则指:劳动关系不固定、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初审、公示48小时,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复核,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确认。灵活就业的岗位有:从事家庭送配餐服务,为居民家庭清洗家具、用具,整理居家,修墙搭灶,修理门窗,疏通下水道,小学生、婴幼儿寄托、接送、辅导、教育,看护老弱病残孕人员,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擦洗排油烟机,修理自行车,代购、代送生活日用(食)品(不包括家用电器、家具),在居民区传授音、体、舞、美,代邮物品,计时工,保姆,厨师,洗衣工,园丁,在居民小区为居民提供生活便利服务的各类小摊点(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者)等岗位。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向街道社区申报灵活就业并缴纳个体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的,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确认联系卡》、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向其所属户口或经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站、所,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时间:上半年为6月20日至7月10日,下半年为12月20日至次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