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
全程导医网 罗艳 吴萍 报道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百姓的生活和健康。为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政能力建设,塑造“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按照依法行政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求,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做出药械执法和食品监管工作行为规范四项承诺。其中涉及药品食品安全的问题,该局郑重表示:食品投诉案件当天查处 药品投诉“你买假药我帮追赔”
文明办公,推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予以答复和办理;行使行政许可职能时,能够当场办的事项当场办结,不能够当场处理完毕的事项,在12个工作日内全部处理完毕;对药品投诉案件,在30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完毕,投诉案件办结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通知投诉人;食品投诉案件,当天转交相关部门查处。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亮证执法。
公正执法,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查办涉药案件,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合法,杜绝处罚不到位或随意处罚现象,处理结果确保群众满意、相对人满意。公开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投诉举报渠道,大力实施食品药品监管“阳光”工程。
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六不准”:不准利用行政审批、稽查办案等监督权利谋取私利;不准在执法监督活动中接受馈赠或宴请;不准收受被监管或服务单位的现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准索取被监管或服务单位的钱物或让其报销各项费用;不准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或向被监管单位推销商品;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
热情服务,对外服务做到“四个一样”:热情接待,周到服务,生人熟人一个样;耐心细致,一丝不苟,忙时闲时一个样;积极主动,及时办理,大事小事一个样;依法办案,秉公执法,单位个人一个样。在人民群众因在我局监管辖区内购买的药品为假劣药品需要赔偿时,我局按照“你买假药,我帮追赔”的承诺,受理其投诉并帮助其落实退款和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