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健康焦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新鲜出炉。各方都期望,通过《规范》的实施,能够对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提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树立医疗行业良好社会形象,保障深化医改顺利进行,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有相应的推动作用。
目前,我国医疗机构共有860多万名从业人员,其职业道德水准、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和医疗系统的自觉努力下,广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高,廉洁从业意识明显增强,医疗服务行为有效规范,塑造了良好的医疗卫生行业形象,保障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然而,还有一些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个别从业人员依法执业、廉洁从业的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行为不规范,由此引发的医患矛盾、医患纠纷甚至冲突时有发生。这些问题虽然成因复杂,但也与医疗行业缺乏一套系统的从业者行为规范不无关系。制定和发布《规范》,既是对社会关切和期待的回应,也是医务人员自身发展的需要。因此,《规范》的出台不仅是一种约束,更是对医务人员的引导和保护。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有了规矩,也未见得方圆立现。《规范》的出台只是一个开端,接下来,广大医疗机构从业者应结合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纠风专项治理以及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等活动,积极主动地按照《规范》要求,满腔热情地为广大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卫生行政部门应强化行业监管,医疗机构应强化行业自律,加强医院管理,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领域中尚存的诸多问题。医疗机构管理者应带头贯彻实施《规范》,改进工作作风;一线医务人员应积极身体力行;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规范》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制度或规范的生命力,只有在认真执行中才能得以体现。卫生行政部门应把《规范》落实情况与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挂起钩来,充分发挥《规范》的引导作用。违反《规范》的,要给予处罚或处分,这样才能真正维护《规范》的严肃性,让其发挥应有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