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和财政部联合考核国家基本公卫项目

  全程导医网 综合消息:日前,卫生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卫生部和财政部正在对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考核。

  考核采取分析医改监测和年度报表数据、审核各省(区、市)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和现场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综合考虑,决定对天津、山西、黑龙江、浙江、安徽等16个省(区、市)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满意度等内容。考核实行百分制,审核项目进展医改监测和年度报表数据占30分,审核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占10分,现场考核占60分。

  据了解,本次考核计划于6月底前结束,卫生部和财政部将向全国通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央财政分配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剩余部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