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综合消息:为进一步推进徐州市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进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市卫生局于2012年5月3日召开了全市医疗康复体系建设推进会议。市卫生局俞军副局长到位并讲话,会议由市卫生局医政处陈昌锋处长主持。
会议首先由市中心医院康复医学陈伟和巩尊科主任对康复医学科建设、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培训;随后由市卫生局俞军副局长进行讲话。俞局长要求各地、各单位: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康复医疗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疾病、损伤导致的躯体功能与结构障碍、个体活动以及参与能力受限的患者为服务对象,以提高伤、病、残人士的生存质量和重返社会为专业特征。疾病早期康复治疗可以避免残疾发生或减轻残疾程度,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减轻家庭和社会的经济负担,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康复医疗机构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医疗资源整体利用效率与效益。“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阶段,随着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康复医学事业发展的新要求,逐步构建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康复医学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医学事业发展必然要求。市卫生局成立了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充分认识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二要提高康复医疗机构建设和管理水平。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达到《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要求,康复医院应达到《康复医院基本标准》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基本康复医疗服务和残疾预防、康复相关健康教育。市中心医院要积极组织开展在岗康复医师、治疗师和护士培训工作,建立分层级、分阶段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患者在综合医院与康复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开展早期、规范化的康复治疗。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围绕相关疾病与残疾承担相应医疗与康复工作任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康复医学能力建设,为疾病恢复期患者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加强健康教育,条件允许的,可以提供居家康复护理服务。将居民康复医疗服务信息与现有的居民健康档案相结合。三要强化措施落实,确保近期完成试点任务。各地、各单位要深入研究,加强交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强化督导,不断总结,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本地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工作持续、有序推进,为研究建立我市康复医疗服务体系积累宝贵经验。 争取政府投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重视部门合作,要积极与财政、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密切协作和沟通,争取有利于康复医学教育、机构建设、人才培养(培训)、经费投入、医疗保障的制度和政策措施。鼓励地方政府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保证其基本建设、设备设施、人员工资、培训等工作经费和运行经费,确保“房屋、设备、人员、经费”四配套。逐步增加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的康复医疗服务项目。积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各部门理解和支持康复医学发展,全社会关注康复医学事业的政策和社会环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台、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康复医学知识的认知程度,提高自我保健和到康复机构就医。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卫管办、各企业卫生处分管领导、医政科科长,各二级及以上医院分管院长、医务处主任、康复医学科主任共近10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