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促进场所建设指南:原则、要求和管理措施等

  1.江苏省健康步道建设参考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探索新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模式,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健康文化,积极营造健康生活方式的支持环境和氛围,在人们休闲散步过程中获得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使健康元素融入我们的生活,为规范我省健康促进场所建设标准,特制定江苏省健康步道建设指南(试行),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参照执行。

  1 健康步道设置的原则:

  开辟居民健身场所,增加居民在休闲散步的过程中获取健康相关知识和技能的途径,倡导健康理念,引导人们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习惯。

  2 健康步道的场地要求:

  位置便利、环境优美、路面整洁安全、无车辆行驶的道路,如:利用开放式公园的一条路、开发成熟的河堤观光路、市民广场环形步道等,提高健康步道的使用率。

  3 健康步道配置要求:

  3.1 健康步道标有起始点和终点,有明显的指示标志,长度不小于500米。

  3.2 步道的起始点设置步道名称、标志醒目,配有解说板、

  线路地图,标明步道两侧的设施设置等内容。

  3.3 步道两侧适当设置供居民休息的座椅、健身设施和安全提示等。

  3.4 步道两侧每隔一段距离(100-200米)应标有步行的米数,并配有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标志标识,包括:“每日一万步”的计算方法、食物能量和运动量的转换、慢病防治的宣传栏、健康知识小贴士等内容,让居民轻松掌握健康知识和技能,倡导居民“日行一万步,吃动二平衡,健康一辈子”的健康理念。

  3.5 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置塑胶步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