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验收标准》开始实施

  全程导医网 综合报道:为进一步强化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规范医疗器械经营市场秩序,统一医疗器械市场准入标准,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和开办申请程序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7〕299号)等有关文件,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江苏省局对《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售)验收标准》、《江苏省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批发企业验收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验收标准(具体内容见附件), 新验收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2年1月1日后新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新标准实施验收;2012年1月1日前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申请变更、换发许可证时,按新标准实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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