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学习《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喜迎省第九次党代会开幕之际, 10月24日,省卫生厅出台2012年全省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与2011年相比,有“五个明显提高”。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明显提高。参合农民在乡级、县级、市级和省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0%、80%、70%、65%。
住院补偿封顶线明显提高。由2011年的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是河南省农村居民纯收入的27倍,居全国首位。
大病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一次性住院花费超过6万元报销比例提高到80%,10万元以上提高到90%。
慢性病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明显提高。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分别比2011年提高 20%和10%。
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明显提高。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门诊就医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比2011年提高10%。
省卫生厅厅长刘学周说:“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减轻参合农民就医负担,是省委‘四个重在’的有效实践,是卫生系统贯彻《指导意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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