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会议通报医保费用情况

 全程导医网 综合消息:为进一步健全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市人保局、卫生局、财政局于8月30日,联合召开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会议。会议由市人保局米来副局长主持,市人保局孟铁林局长、市卫生局吴宪局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通报了2011年上半年市区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及上半年联合稽查等情况。会议对各有关医疗单位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各医疗机构要从减轻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负担、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的高度上认识居民医保工作的重要性,要严格执行医院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诊治患者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三合理”规范、抗菌药物应用原则和收费标准,减少不必要的检查与用药,严格控制病人医疗费用,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切实降低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

  二是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各医院要加强医院管理力度,提高医院管理水平,要大力推进预约诊疗服务,要积极推进临床临床路径管理,要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要加快推进电子病历试点工作,要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以及大型医院巡查活动,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各种违规行为,市卫生行政部门将定期公示市内各主要医院每门诊人次费用、药占比、每床日费用,平均住院费用、医保患者平均住院费用等指标,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协作,完善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加强协作,建立完善的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大医院通过挂钩指导、下派专家、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方式,带动社区卫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上级医院的支持,着力提高技术水平,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采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降低收费标准等措施,吸引广大居民前来就医,为广大群众提供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康复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

 市人保局、卫生局、财政局分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市医保中心主任、分管主任及相关科室长,所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院的分管院长、医保办主任近15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