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济南市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处了解到,济南市4000多个行政村都已纳入统一管理,2366个村卫生室已完成标准化建设,近期将对“乡医”实施补助,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约在6000元以上。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8年以来,济南市按照每2000人一个村卫生室的标准,将全市农村居民纳入统一管理。截至目前,加上几百个个体诊所,全市共有2700多个村卫生室,达到了农村卫生室全覆盖。为提升乡医队伍整体素质,我市卫生局正在制定有关对“乡医”实施补助的政策。按照省里的标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负责1000个以上农民健康的“乡医”每人每年可获补助6000元。我市将在此基础上根据经济水平给予“乡医”不低于省标准的补助。同时,对于辅助乡镇卫生院,为老百姓提供健康档案建设、妇幼保健、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等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医”,卫生部门根据其服务的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后,将拿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30%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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