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24日,第五届全国伤害预防与控制学术会议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大会报告显示,伤害在我国居民死因构成中一直变化不大,但近15年伤害死亡谱变化显著。自杀死亡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道路交通伤害死亡构成比已超过自杀死亡,跃升为我国首位伤害死因。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杨功焕教授报告称,伤害是由突发性的事件造成身体的急性损伤,可分类为无意识的伤害和有意识的伤害,前者包括意外中毒、交通事故、意外跌倒等,后者包括自杀、他杀、暴力等。在全世界,伤害均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我国和其他国家一样,伤害死亡名列居民死因前五位。我国总伤害死亡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据介绍,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伤害在我国感染性疾病、母婴疾病及各种慢性病等总死因构成中所占比例基本无变化,但不同年龄人群的伤害死亡率、不同伤害种类所致死因构成均有所不同。近年全国死因调查表明,我国伤害死亡率较高的年龄组为1岁~39岁,是伤害预防控制需要关注的重点人群。不同伤害死因分析显示,溺水死亡多发于10岁以下儿童;交通死亡可见于各个年龄组,但以20岁~50岁居多;自杀死亡在15岁以上的中青年人群所占比例较大。
20世纪90年代,自杀死亡居我国伤害死因的第一位,但1995年后自杀发生率一直总体向下。与此同时,道路交通伤害死亡构成比明显上升。在城市地区,男性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率明显高于女性;在农村地区,男女性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率都大幅度上升。
杨功焕指出,伤害是可预防的公共卫生问题。伤害预防既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也需要公众掌握预防知识与基本技能,同时注意减少相关危险因素。比如,驾驶员应做到不酒后驾驶、不超速、正确佩戴摩托车头盔、正确佩戴安全带等,同时还要了解一些药物对驾驶行为的影响;预防自杀需要关注对重症精神病患者治疗、管理与关怀,加强对杀虫剂、安眠药等可用作自杀工具的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