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免疫规划是指根据疾病预防与控制规划,利用疫苗,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技术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接种,提高人群免疫水平,以达到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我省开展儿童计划免疫,实施免疫规划30多年来取得了极大成效,疫苗针对传染病已得到有效控制,年发病率下降98%以上。扩大免疫规划就是将免疫规划所涉及的疫苗种类和疾病范围进一步扩大,并扩大覆盖人群。为提高全民素质,保障儿童身体健康,避免受到相关传染病的侵害,伴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国家有能力逐步将一些对群众危害较大、且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到国家免疫规划中。
一、江苏省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历程
建国以来,我省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取得了迅猛发展,为保障儿童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了巨大作用。概括起来江苏省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实行突击接种时期(1950-1977年)。主要是利用每年冬春季节,针对建国初期发病率较高、流行严重的霍乱、鼠疫、天花、伤寒等重点传染病,采用突击性接种的方式,开展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天花、鼠疫、霍乱等急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并于20世纪60年代初消灭了天花。
第二阶段是开展儿童计划免疫时期(1978-1999年)。江苏省从1978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即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及时、有效地开展预防接种。相继将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纳入我省儿童计划免疫程序。逐步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计划免疫服务体系,以乡镇为单位按月(或旬)开展预防接种门诊,初步奠定我省预防接种服务模式,相继实现了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规定的以省、以县、以乡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85%的目标,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降至较低水平。
第三阶段是实施免疫规划时期(2000年至今)。主要是在巩固计划免疫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强化免疫规划工作管理,努力实现控制与消除疫苗针对传染病,全省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免疫规划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健全了一系列预防接种管理制度。2000年通过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论证,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2002年推进我省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2003年7月1日起,将新生儿乙肝疫苗纳入江苏省儿童免疫程序;2005年以来,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将适龄儿童常规疫苗全部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实行免费接种;2006年制定并实施《江苏省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06—2010年)》和《江苏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2006—2012年)》;同时,在全省组织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将儿童预防接种纳入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这一时期,推广预防接种信息化和档案化管理,落实免疫预防工作各项制度,全面建立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报告系统,开展基层预防接种单位资质认定,更新冷链系统设施和装备。
2008年,为贯彻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规范和指导各地科学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省卫生厅制定出台了《江苏省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并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省儿童常规免疫疫苗由8种扩大为11种。
二、江苏省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取得的成就
在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和领导下,全省各地认真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强化免疫规划管理,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经过多年努力,江苏省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免疫规划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免疫预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儿童免疫接种率保持在较高水平。我省相继将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和乙肝疫苗等疫苗纳入到儿童计划免疫程序,分别于1988年、1990年和1995年实现了以省为单位、以县为单位、以乡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至2009年全省儿童免疫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流动儿童接种率达到85%以上。
二是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的目标。历史上,江苏省曾是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的高发省份之一,自1956年有疫情报告以来,曾于1956年、1965年、1972年和1989年出现过4次较大规模的流行,上世纪70年代平均每年发病960多例。虽然脊髓灰质炎难以治愈,但可以通过服用疫苗进行有效预防。1990年以来,全省开展了消灭脊髓灰质炎活动,保持脊灰疫苗常规基础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同步实施强化免疫和持续监测等策略,在全省范围内和部分重点地区连续20年对4岁以下儿童开展了36轮强化免疫,累计强化免疫7100多万人次。自1993年以来我省已连续17年未发现由野病毒引起的脊髓灰质炎病例,达到了无脊髓灰质炎的目标。
三是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大幅度下降。上世纪70年代,我省的百日咳、白喉、麻疹、流脑、乙脑等五种传染病年发病数达到20.4万例。通过开展儿童计划免疫,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大幅度减少,年发病数已降至3400例左右,每年减少发病20多万例,发病率下降了98%以上。全省已连续21年无白喉病例报告,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已由实施预防接种前的9.45%下降到4.88%,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已低于1%。
四是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免疫规划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多年来,我省始终将建立健全预防接种服务组织,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注重加强免疫规划管理,改善预防接种服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技术规范、操作指南、工作规程,形成了符合我省省情的免疫规划科学管理模式。目前全省已建立省、市、县、乡四级预防接种服务体系、疫苗冷链系统、AFP病例报告与监测系统和实验室网络。在全省各乡镇、街道设立了预防接种门诊,实施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2000多个预防接种门诊遍及城乡各地,方便了广大群众,极大地促进全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五是健全了一系列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为保证免疫规划得到科学、规范、有序的实施,我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为实施免疫规划工作提供了保障。2005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各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基本实现了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我省还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前告知制度、预防接种副反应常规报告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同时,稳步推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85%以上的县与国家和省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开展预防接种票据化管理试点,探索免疫规划管理新模式;建立免疫规划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三、努力实现2012年消除麻疹目标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极强,呈周期性流行,冬春季多发,易引起暴发流行。临床表现主要有发热、卡他症状(流泪、流涕等)、眼结膜炎、口腔黏膜斑、全身斑丘疹等。根据世界卫生组织1996年报告,在麻疹疫苗使用以前,估计全球每年报告麻疹病例1.35亿,造成700万-800万儿童死亡。我国在麻疹疫苗使用前的1956-1965年,麻疹发病与死亡均在传染病中居首位或前几位,最高年份(1959年)报告发病率为1432.4/10万,病例数占当年全国报告传染病总数的48%;报告死亡率为39.8/10万,因患麻疹而死亡的人数占全国报告传染病死亡总数的71%,每100例麻疹患者中就有3人死亡。我省最高年份(1959年)报告发病率为1000.40//10万。
自麻疹疫苗使用以来,麻疹发病大幅下降,特别是1978年开始实施计划免疫和八十年代开始实施冷链建设,随着麻疹疫苗有效免疫接种率的大幅提高,以及连续三个85%目标的实现,麻疹发病呈显著性下降,1995年我国麻疹报告发病率降至4.84/10万,与1978年开始实施计划免疫时的250/10万相比下降了98%,报告死亡率则下降了99%。尽管麻疹发病减少了,但它仍是威胁儿童健康最主要的传染病之一,控制和消除麻疹很有必要。麻疹病毒只有一个血清型,抗原性稳定,人感染后可产生持久的免疫力,人是唯一宿主,且有安全有效的疫苗加以预防,因此,消除麻疹在理论上和技术上是可行的。2005年我国所在的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提出了2012年消除麻疹的目标。我国政府承诺2012年消除麻疹的目标是将全国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不包括输入病例),无本土麻疹病毒传播。
根据国家消除麻疹行动计划,2005年以来我省采取了多项防控措施,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目标。2005年对重点地区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活动,查漏补种主要以本地学龄前儿童及中小学生为主,强化免疫主要以外来学龄前儿童、外来学生及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等市还在外来人员集中的企业对工人进行强化免疫,全省强化免疫实种人数为241.2万人。2006年我省开展麻疹疫苗追加免疫活动。根据国家确定的麻疹疫苗免疫程序,结合江苏省的实际情况,自2006年7月1日起,将麻疹疫苗第2针免疫程序由4周岁调整到18-24月龄,并于2006年7月20日至25日开展了全省麻疹疫苗的追加免疫活动。全省实种151万人,报告接种率为96.83%。其中常住儿童和流动儿童报告接种率分别达到了96.95%和95.96%。
为落实《江苏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2007—2012年)》,控制我省麻疹疫情,2007年11月,我省在无锡、常州、苏州、淮安、扬州和宿迁等6个市对8月龄-14周岁儿童开展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际接种430万人,接种率达97.03%。2009年3月至4月又在全省范围内对8月龄-14岁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全省共接种967.95万人,接种率达97.18%。这是我省历史上第一次在较短时间内对近千万名儿童实施免疫接种工作,成效显著,迅速控制了麻疹疫情上升的势头,使2009年麻疹发病率降为6.69/10万。在常规接种和强化免疫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麻疹疫情监测敏感性和麻疹病例的实验室诊断率,对每一个麻疹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及时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并对周围的密切接触者及时开展麻疹疫苗应急免疫。
我省的麻疹控制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成为当前预防接种工作较为突出的问题,流动儿童中漏卡、漏种现象比较严重,并出现麻疹疫情的暴发,因此,今后仍需进一步加强麻疹防控工作,积极宣传免疫接种的相关政策,普及预防接种科普知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预防接种中来,为实现我省消除麻疹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进一步控制乙肝流行
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是由乙型肝炎病毒(HBV)引起的以通过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为主的一种世界性疾病,在我国广泛流行,是我国最常见的传染病之一,严重危害人民健康。根据卫生部1992年和2006年开展的两次全国人群乙肝等有关疾病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全国1~59岁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分别为9.75%和7.18%,以此推算我国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约9300万人,乙肝患者2000万人左右。在我国法定报告的传染病中,乙肝被列为乙类传染病。乙肝给病人、家庭、社会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不容忽视的影响,是许多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原因,同时也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是我国现阶段较为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
针对乙肝持续高流行态势,国家将乙肝防治工作列入我国长期重点防控的传染病之一,要求各地不断加强防治工作力度,开展科学研究,制订防治策略,采取综合措施,积极控制乙肝的流行与传播,先后颁布了《2000—2005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明确提出了采取免疫预防为主、防治兼顾的综合措施,优先保护新生儿和重点人群,至2010年使我国人群乙肝发病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有显著下降的乙肝防治工作总体目标。
历史上,江苏省曾是乙肝流行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进入本世纪以来,我省乙肝发病率逐年下降,2009年我省乙肝发病率为18.6/10万,较乙肝发病率最高年份下降了93.1%。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防治工作力度,制订防治策略,采取综合措施,有力地推动了乙肝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制定并实施乙肝防治策略。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提高乙肝等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继续降低重大传染病危害的要求, 2006年省卫生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06—2010年)》。规划确定:通过实施以免疫预防为主、防治兼顾的综合性措施,全面促进我省乙肝防治工作,加速乙肝控制进程。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乙肝防治的主要策略与措施包括:强化乙肝疫苗免疫接种,认真落实儿童乙肝疫苗免疫规划;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单位采取严格措施,杜绝乙肝病毒经血液途径传播;依法加强准入和监管,规范乙肝诊疗服务行为;建立健全乙肝监测系统,开展血清流行病学调查,完善全省乙肝常规疫情监测、重点人群乙肝感染状况监测、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及全程接种率监测;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乙肝防治意识。
二是大力推行儿童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开展乙肝疫苗的免疫接种,优先保护新生儿,是预防乙肝最经济、最安全、最有效的措施。1992年我省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2003年7月又正式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由政府出资为新生儿提供乙肝疫苗。2005年6月随着《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实施,全省逐步实现了新生儿乙肝疫苗的免费接种。为促进新生儿免费接种措施的落实,省卫生厅会同省教育厅制定下发《江苏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部门职责,规范了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程序和内容。全省各级卫生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将包括农民工子女在内的流动儿童作为重点,认真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同时,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儿童的管理力度,制定专项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对策,保证所有儿童拥有充足的和均等的机会及时获得乙肝疫苗接种。截至2009年底,全省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和首针及时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其中户籍儿童分别为99.47%和97.68%、流动儿童分别为99.76%和95.27%。2007—2008年,我省组织开展了7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对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乙肝疫苗的儿童进行及时补种,各地实际完成乙肝疫苗补种186702针次,补种率达到97.99%。
三是实现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大幅度下降。为掌握全人群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评价新生儿乙肝疫苗免疫接种策略的实施效果,2006年我省开展了人群乙肝等疾病血清流行病学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我省1-59岁人群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为4.99%(全国平均为7.18%),与1992年的调查结果(9.31%)相比,下降了46.40%,而且年龄越小,下降幅度越大。其中,我省1-4岁人群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为0.13%(全国平均为0.96%),5-14岁人群为1.42%(全国平均为2.42%),15-59岁人群为8.85%(全国平均为8.57%)。1-4岁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明显低于15-59岁人群。有乙肝疫苗接种史人群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1.63%)明显低于无乙肝疫苗接种史人群(8.99%)。这次调查充分表明,我省自1992年起普及新生儿乙肝疫苗免疫接种措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提出的到2010年将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7%以下和将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1%以下的两个目标在我省已经实现。
四是努力消除对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歧视。2007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卫生厅转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共同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合法就业权利,促进公平就业,加大宣传力度,消除公众对乙肝认识上的误区以及对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歧视,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2008年3月,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劳动就业人员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一般不作为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医疗单位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列为体检常规项目。2010年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部门多次下发相关文件,规范入学、就业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
五是组织开展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2009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家确定将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列为新增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定于2009—2011年在全国范围内对1994年至2001年出生的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接种。鉴于我省已于2007年完成了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群的乙肝疫苗补种工作,江苏省确定于2009—2011年在全省范围内对1994年至1999年出生的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接种,进一步降低该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我省计划用3年时间为75万名少年儿童补种乙肝疫苗。为落实2009年的工作任务,2009年8月,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2009年江苏省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实施方案》,当年全省完成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免费补种第一针32万人、第二针28.5万人,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
尽管我省乙肝防治工作效果显著,但由于乙肝感染人群基数庞大,乙肝防治工作仍十分艰巨。必须进一步加大乙肝防治工作力度,认真实施免疫预防为主、防治兼顾的综合性措施,大力推行乙肝疫苗免疫接种,优先保护新生儿,提高疫苗接种率和新生儿首针及时接种率。同时,针对重点人群制定相应的乙肝疫苗免疫策略,有计划、有步骤地在重点人群中开展乙肝疫苗的接种,进一步降低人群乙肝感染率,从而有效遏制乙肝的流行。
实施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已经为保护儿童健康,提高国民素质发挥了重大作用,同时也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免疫预防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标志性工程,具有“投入小、收益大”的显著特点,很多疾病可以通过免疫预防方法得到有效控制。做好这项工作还要靠各级政府、各级卫生部门和广大公众的共同努力。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继续全面贯彻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面实施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以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和加速控制麻疹为重点,以完善规范化接种门诊为基础,将免疫预防接种工作作为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导检查,尤其是注重加强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全面落实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把方便留给群众,不断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