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市社区卫生与妇幼卫生工作以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和《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社区和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能力,抓好近期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社区卫生
(一)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研究制定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划,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结合逐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完善体制机制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的“强基”工程,年内完成主城区3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县级市在2010年底前建立功能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其他各县完成政府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及基本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对全部城镇居民的全覆盖。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退出机制;逐步实施中心、站一体化管理,适时进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重新核定,符合要求新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加强与民政、残联、计生和街道社区组织的配合,拓宽社区卫生服务的“网底”,探索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工作站”,完善社区卫生协管员制度。继续开展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创建活动,争取再创5个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加强内涵建设,提升社区卫生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区人员转岗培训率达到100%;加强社区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者的继续教育,举办高水平的政策理论和业务培训班;继续开展大型公立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和“百名医疗专家进社区”行动,全面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大医院退休医生和护士到社区服务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加大社区诊疗适宜技术的培训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在社区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残疾康复指导和惠民医疗服务,突出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的规范化管理和健康教育。三是做好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和家庭责任医生工作。加强全科团队建设,扩大家庭病床业务,建立团队服务考核机制,开展“示范全科团队”创建活动。与民政、社区组织协调配合,开展“社区卫生进家庭”活动,实施“六个一”服务,即上门送一套健康资料、测量一次血压、签订一份健康保健合同、建立一份家庭健康档案、留下一张工作名片、搜集一条工作意见。落实全科团队负责人与社区委员会成员在责任片区成员代表大会上同述职、同评议、同考核制度。四是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规范化管理。继续实施以“八统一”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措施,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统一管理。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硬件建设、医疗护理质量、公共卫生职能履行情况和社会满意度作为重要内容的评审考核制度。
(三)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合作,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合作机制,健全社区公共卫生协管员和项目工作联系人制度。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突出落实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八免一关怀”政策,即:一是“我的健康我做主”,免费为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和个人健康信息平台;二是开展“健康社区行”,免费提供社区健康教育;三是免费为儿童实施11种一类疫苗的免费接种;四是免费为特定传染病人(结核病、艾滋病、疟疾)提供药物治疗和管理;五是实施“母婴保健工程”,开展免费的妇女儿童保健;六是落实“老年安康”项目,免费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每二年一次的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七是免费对慢性病人(高血压、糖尿病)进行随访管理;八是免费为精神病患者提供随访服务和康复指导;关怀社区全体居民的健康。加强对9类2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级量化考评和监督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与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挂钩;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促进财政补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完善和推进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社区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逐步实现与传染病报告、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医疗服务、新农合、妇幼卫生等信息系统的对接,资源共享,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连续、规范、动态管理。
(四)继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按照国家和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对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推进政府办社区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加强对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做好监测和评价。利用扩大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的有利时机,推进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建设,引导患者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社区卫生考核激励制度。积极探索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妇幼卫生
(一)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
开展创建妇幼卫生先进县(市、区)、等级妇幼保健所、规范化妇幼保健门诊和示范产科活动,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产、儿科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套,进一步有效改善服务条件。力争创建成1个省妇幼卫生先进县(市、区);规范化妇幼保健门诊和产科基本标准达标率100%。加强对各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卫生工作重点、难点指标执行情况的督导,确保“两个规划”卫生指标的如期达标;做好“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全面实施“母婴保健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专业妇幼保健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加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以实施“母婴保健工程”为重要抓手,全面落实基本妇幼卫生项目“六免”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五免”服务。基本妇幼卫生项目“六免”服务包括:免费的母婴健康咨询、建立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手册、孕期系统保健管理(健康检查)、产后访视、新生儿访视、婴幼儿系统保健管理(健康检查);重大妇幼卫生项目“五免”服务包括: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农村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特困家庭妇女妇科疾病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落实重大妇幼卫生项目管理方案,规范工作规程,做好项目宣传,强化人员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和信息收集,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如期完成省下达的项目任务。加强农村妇女宫颈癌及乳腺癌筛查项目试点地区督导检查,积极探索适合基层的检查服务模式和方案。全面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定点服务,与新农合信息平台融合,实行住院分娩补助网络即时结报。
(三)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为契机,规范住院分娩服务管理,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全市孕妇早孕建卡率达到95%,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5%,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和8‰。广泛开展母婴保健知识宣传,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强化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分级分类管理,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落实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提高高危孕产妇的管理率和抢救成功率;加强体弱儿管理,建立市级儿保医生与社区儿保医生结对帮扶的工作机制。强化对助产技术人员适宜技术培训及产科急危重症处理技能的培训、考核,实施乡镇卫生院剖宫产手术准入制度,严格控制剖宫产率,加大产科质量考核力度,切实提高产科质量。加强“三网”监测质控,加大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病例逐级评审制度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围产协作组和儿童保健协作组在业务技术指导、死亡病例评审中的作用,加强避免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对策改进措施的研究,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大妇女病普查力度,提高普查率。
(四)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加大婚育保健宣传力度,扩大实施免费婚检范围,不断提高婚检率。加强产前筛查服务网络建设和产前诊断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孕期出生缺陷的发现率,产前筛查率达到50%以上。进一步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加强质量管理和控制,不断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能力,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0%、城区筛查率达95%以上。继续做好儿童视力筛查工作。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工作,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综合服务能力。
(五)依法强化妇幼保健全行业监管
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和项目的准入管理,做好助产技术服务人员的考核换证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教育部门注册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100%。严格按照《江苏省助产技术服务评审标准》、《江苏省爱婴医院评审标准》,开展以提高产科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爱婴医院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爱婴医院长效管理。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省人大《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深化“两禁止”专项治理工作。
(六)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全市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平台,强化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功能,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信息报送质量。进一步推广妇幼保健“一卡通”服务,开发使用方便基层工作的短信服务和即时操作功能。加强各级妇幼卫生监测点的信息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信息质控制度,强化人员培训,大力提高妇幼卫生年报及“三网”监测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