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6日,市政府代市长张敬华同志召开有关部门会议,专门听取市医改办工作和医改实施意见制定情况的汇报,代市长张敬华同志要求市医改办要进一步完善我市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实施意见”,尽快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12月9日,张敬华代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12月22日市委书记曹新平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实施意见。会议听取了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赵军、市卫生局局长吴宪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及《实施意见》的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中央为加强公共卫生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改革。会议同意出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会议要求:
1、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制定的各项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改革前后政策衔接和资金筹措工作,确保稳定。
2、要加快铜山县和云龙区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确保年底前实施,并在年初省“两会”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3、召开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对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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