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劳动部门获悉,又有53种药品被列入甲类全额报销行列。 今年12月1日出台的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新增了53种甲类药品,其中既有用于治疗肺炎、支气管炎的抗生素药“头孢呋辛”、“阿奇霉素”类西药,也有不少常用中成药,如感冒清热颗粒、银翘解毒丸、牛黄上清丸、蛇胆川贝液、元胡止痛颗粒、三九胃泰颗粒、复方丹参颗粒、清热解毒颗粒、双黄连合剂、护肝颗粒、安宫牛黄丸、知柏地黄丸、速效救心丸、五苓散、益母草膏等。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规定的甲类全额报销药品现在增至527种,各省还有15%的自主调控权。我省各大医院和药店目前是参照江苏省9月份发布的药品目录库划分药品类别的,江苏省新的药品目录库将于2010年3月31日前出台,届时,参保者可享受全额报销的药品至少达到527种。 ■链接 甲、乙、丙三类药的区别 甲类药品是临床必需、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甲类药品在医保基金中可按比例全额报销。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要刨除自负部分后再按比例报销。而丙类药品属于完全自费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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